八十五年畜牧生產計畫:養豬生產計畫

 

一、生產方針

  養豬事業遵照中央核定之「養豬政策」,輔導養豬農戶及養豬場參與民間養豬團體,推行以市場為導向及重質不重量之計畫性生產,並管制 5,000 頭以上養豬場增加頭數;另遵循中央「農業綜合調整方案」及「台灣省農業建設方案」等計畫,推行品種改良以改善屠體品質,提升養豬生產技術以降低生產成本。

養豬事業之主要措施為:

  (一)輔導毛豬四個產銷管道加強毛豬產銷班組織之運作,建立養豬戶豬隻產銷之基礎資料,提供正確產銷資訊,有效掌握豬源,並由產銷管道負責單位推行契約產銷及種母豬淘汰管理制度;獎勵增建豬肉冷凍庫加強毛豬產銷調節之功能;強化產銷制度,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之產銷體系,促進毛豬產業穩定發展。

  (二)輔導種豬業者辦理種豬血統登錄、登記、種豬場評鑑及加強種豬性能之中央與場內檢定,以改進豬隻品質及生產性能。

  (三)輔導養豬戶全面改進經營管理技術,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以提升產業競爭能力。

  (四)加強肉品加工試驗研究,輔導製造多樣化豬肉加工品,以開拓國內豬肉品市場。

  (五)輔導農民團體推動養豬合作經營模式,共同採購養豬所需生產資材、共同僱用特約獸醫師,以降低毛豬產銷成本,增加養豬農戶之收益。

二、單位計畫

 (一)豬隻生產供應目標:

  1.85 年台灣地區豬生產供應內外銷屠宰頭數 12,457,000 頭 ( 包括供應內銷屠宰 7,457,000 頭,供應外銷屠宰 5,000,000 頭 ),供應豬肉 1,054,000 公噸,其中內銷豬肉消費量 834,000 公噸,外銷豬肉 220,000 公噸 ( 每頭毛豬重量平均 102.58 公斤屠宰 82.5% 計算 )。

  2.各縣市 85 年豬生產目標見附表 (一),縣市政府應照總目標計畫將所屬鄉鎮市 ( 區 ) 生產目標報農林廳備查。

 

附 表 (一)

八十五年毛豬生產供應屠宰目標

項        目 

  縣  市  別

八十四年四月底養豬頭數調查

八 十 五 年

生 產 目 標

養豬戶數 % 養豬頭數 %
總   計 26,546 100.00 10, 212,347 100.00 12,457,000
臺 北 市 51 0.19 7,800 0.08 11,000
高 雄 市 36 0.14 5,661 0.06 8,000
臺灣省合計 26,459 99.67 10,198,886 99.86 12,438,000
臺 北 縣 990 3.73 167,328 1.64 220,000
宜 蘭 縣 625 2.35 129,080 1.26 105,000
桃 園 縣 1,712 6.45 310,362 3.04 400,000
新 竹 縣 1,096 4.13 129,409 1.27 150,000
苗 栗 縣 778 2.97 185,666 1.82 235,000
臺 中 縣 640 2.41 219,689 2.15 290,000
彰 化 縣 1,493 5.62 1,184,144 11.60 1,400,000
南 投 縣 271 1.02 198,034 1.94 250,000
雲 林 縣 3,734 14.07 1,724,939 16.89 2,000,000
嘉 義 縣 760 2.86 547,337 5.36 670,000
臺 南 縣 3,971 14.96 1,549,953 15.18 2,100,000
高 雄 縣 2,574 9.70 1,154,297 11.30 350,000
屏 東 縣 6,372 24.00 2,379,730 23.30 2,896,000
臺 東 縣 567 2.14 95,867 0.94 105,000
花 蓮 縣 359 1.35 137,772 1.35 160,000
澎 湖 縣 78 0.29 16,323 0.16 20,000
基 隆 市 45 0.17 4,654 0.05 5,000
新 竹 市 145 0.55 21,380 0.21 29,000
臺 中 市 90 0.34 14,399 0.14 19,000
嘉 義 市 13 0.05 7,120 0.07 10,000
臺 南 市 134 0.50 21,394 0.21 24,000

 

 (二)強化毛豬產銷管道及調節功能計畫:

  1.輔導養豬戶成立毛豬產銷班,全面性建立養豬戶之豬隻產銷基礎資料卡,並配合毛豬預定供應申報頭數之正確度,以有效掌握豬源,進而逐漸將所有毛豬由四個產銷管道與市場作契約產銷。

  2.輔導養豬戶加入適當管道,在未加入適當管道前,請市場與其訂定契約供應並報農林廳核備,以強化毛豬產銷管道之功能。

  3.辦理全省承辦毛豬產銷工作人員及農民之教育訓練。

  4.籌措種母豬淘汰經費,辦理種母豬淘汰管理工作,並適時加強淘汰種母豬,以平衡毛豬產銷供需,穩定豬價。

  5.推動養豬合作經營模式,共同採購養豬所需生產資材,共同僱用特約獸醫師,以降低毛豬產銷成本,增加養豬農戶之收益。

 (三)改進種豬性能提升經營效率計畫:

  1.提升種豬水準及養豬技術,輔導種豬業者注重豬種改良,以改進本省種豬性能,提高繁殖效率。

  2.辦理種豬場評鑑,鼓勵純種種豬場參加中央檢定及場內檢定,並輔導二品種豬場辦理場內檢定,以加速改良本省豬隻品質。

  3.加強輔導已設置無特定病原豬示範戶,督促其隨時接受無特定病原豬技術小組的檢驗、追蹤。

  4.舉辦種豬展示拍賣活動,促進優良種豬之推廣,以加速本省豬隻品質之提升,並拓展種豬外銷。

 (四)降低毛豬生產成本計畫:

  1.輔導養豬戶設置自動化飼養管理設備,力求品質提升與生產結構的改善。

  2.加強輔導示範戶,藉由技術服務團之現場輔導及諮詢,並推廣育種繁殖、經營管理及衛生改善的新技術,以降低生產成本。

  3.整合豬場經營管理與成本分析電腦系統,全面推動養豬農戶成本記帳,以提升豬場經營效率。

  4.舉辦基層畜產推廣人員及毛豬產銷班專業知識講習教育訓練,介紹豬種改良、飼養管理、豬舍規劃及宣導正確使用藥物及飼料添加物,增進其養豬新知。

  5.加強辦理豬隻人工授精推廣,以提高豬隻品質。

 

中國畜牧雜誌第五十五冊合訂本

1996年一月號至1996年六月號

第 28 卷 (96) 第 2 期 ( 17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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