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撲滅豬瘟考察報告

 

        1998 年 6 月 9 日 ~ 15 日中華民國養豬協進會邀集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屏東縣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養豬及相關產業 ( 產、官、學 ) 代表等 10 人,組荷蘭撲滅豬瘟考察團,前往荷蘭農業部、前荷蘭中央獸醫研究所 ( ID - DLO )、INTERVET 疫苗研究公司及荷蘭養豬業代表實地瞭解爆發豬瘟之過程及肉品陳列販賣方式。

        1997 年 2 月 3 日位於荷蘭西南部的布拉本省 ( Brabant ) 北方的一個豬場在送往屠宰的豬隻中,由獸醫師發現了豬瘟病變,並立即下令關閉該屠宰工廠,並經由血清中和試驗呈現陽性反應確認為豬瘟 HC。

        在連續五個月內共發生了 251 個病例,約有 7000 個豬場,超過 600 萬頭豬被限制移動。其間,荷蘭農業部發動中央獸醫研究所、開業獸醫師及動物服務部、肉品檢驗部等相關人員,全力投入控制及撲滅工作;美國、加拿大及歐盟各國也派遣相關獸醫專家全力協助防疫。到 1997 年 11 月共採取野外樣本 160 萬件血清檢查,( 最忙錄時每天檢測 20000 個血清樣本 ) 其中陽性反應達 90% 以上,感染率相當高,有 429 場被診斷為豬瘟感染場。

        由病毒基因特性分析發現,荷蘭豬瘟和德國在 1996 年底爆發的豬瘟病毒特性是極相似的。因為在 1996 年 12 月聖誕節前後有許多的荷蘭人和動物產品經由卡車從德國載運到荷蘭,這是很嚴重的傳染途徑,因為德國的森林中有許多帶豬瘟病毒的野豬存在 ( 受保護的野生動物 )。

        從 1997 年 2 月 1998 年 3 月荷蘭實際罹患豬瘟的豬場共有 429 場,撲殺了 703563 頭病豬,半徑一公里內疑似豬瘟 1286 場,撲殺 1123958 頭,為了穩定豬價與平衡市場供銷 ( 外銷全面停止 ),更撲殺了 8229608 頭,撲殺總頭數達到 10057129 頭,直接損失約達荷蘭幣 28.78 億元 ( 約合新台幣 500 億元 )。

        荷蘭政府在豬瘟發生時,遵照歐盟法令規定,發現有豬瘟臨床症狀及血清檢驗呈陽性反應之豬隻即全部撲殺。並在感染場 3 公里半徑內設置保護區,禁止所有動物移動,10 公里半徑劃為監測區,立牌公告所有豬隻不能移動,豬農如果偷打疫苗,血清抗體呈現陽性反應,也全部撲殺並且不發放補償金。

        補償金是由「養豬基金」發放,基金是由政府及養豬產業各負擔 50% 成立。「發病豬」依照市價 50% 補償,「疑病豬」照市價 100% 補償,所有場內器具照成本 100% 補償,為了解決豬源過剩並避免擴大感染,保護區內所有母豬一律停止配種,3–17 日齡仔豬全部麻酸安樂死亡並送焚化,為避免疫情擴散,以河流為界,把荷蘭分南北二區,運輸車輛不得越界,並且禁止殘餚餵豬,耳標是豬的身分證,每頭豬在 3–5 週齡就必須釘掛,並且向政府註冊,豬隻移動必須向政府申報,並輸入電腦,政府完全掌控飼養戶數,豬場位置圖及飼養頭數。

        荷蘭在今年 6 月 10 日前 3 個月內無任何豬瘟病例發生,經歐盟宣佈已「豬瘟清淨」,同意豬肉可以恢復外銷出口歐盟。這次撲殺豬瘟的慘痛經驗,經濟遭受相當嚴重的損失,外銷市場也喪失了,更產生大量的社會問題,撲殺過程的人道與生命關懷,屍體的化製處理,社會輿論……。因為荷蘭政府對豬農的賠償得宜,媒體的良性報導,消費者得到正確的教育,政府和養豬業的相互配合及執法能力……在在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鑑於荷蘭撲滅豬瘟,造成如此重大的經濟損失,歐盟國家將會討論是否採用「標識免疫」— E2 次單位標識豬瘟疫苗 ( E2  Subunet  Marker  Vaccinc ) 來做豬瘟防疫政策。用標識次單位疫苗免疫的豬,可以使豬免受野外豬瘟病毒感染,同時這些經過免疫的豬和被野外豬瘟病毒感染的豬在血清學上是可以很清楚的區分,對未來撲滅豬瘟會有決對的助力,我們期望類似的災難不再發生更期望我國養豬業者、家畜市場、車輛運輸公司、各縣 ( 市 ) 防治所、執業獸醫師,對於疾病的控制及防疫處理,應盡到責任和義務,大家一起努力來完成撲滅豬瘟。

        這次考察得以順利,承蒙各級長官及荷蘭 INTERVET 公司,台灣宇妙公司的協助與安排,謹此致謝。

 

台灣與荷蘭養豬事業現況比較表
  台  灣 荷   蘭
面積/平方公里 36500 48440
人口/萬人 2100 1453
1996 飼養戶數 25000 21500
在養頭數/萬頭 1050 1400
在養母豬頭數/萬頭 100 120
年上市肉豬頭數/萬頭 1400 1800
年產值/億元 886 1088
平均每人豬肉消費量/公斤 44 44.6
1997 發生重大疾病 口蹄疫 豬瘟
撲殺頭數/萬頭 385 1000
經濟損失/億元 150 500
撲滅計劃 疫苗控制 全面撲殺→清淨
1996/1998 減少飼養戶數 -6200 ( -25% )  
減少在養頭數/萬頭 -340 ( -32% ) -400 ( -25% )

      

         ( 中華民國養豬發展協進會      方清泉 )

 

中國畜牧雜誌第30卷(98)第 8 期 ( 130 ~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