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的選擇與使用抗菌劑

蔡向榮副教授

台大獸醫學系

 

一、前    言

        合理的抗菌劑治療應該是基於臨床判斷、實驗室診斷、醫學知識及欲治療禽群之資訊的統合,而經由正確的診斷、正確的選藥與正確的使用而達成,此外在經濟獸醫學來講,經由治療所獲得家禽健康改善的經濟效益必須能遠大於投藥之成本才值得 ( costeffectivencess ),因此業者在需要用藥時,應依專業獸醫師之指導用藥時,千萬不要自行亂投藥物,或隨意聽信藥廠業務員廣告而誤用藥物,以免造成用藥無效或用藥不當引起殘留、抗藥性菌產生、甚至於發生中毒事件。其實使用抗菌劑最基本的觀念,應該是抗菌劑之使用絕對無法補償因為在飼養管理、安全防護及預防性衛生措施等之缺失所致之損失。

二、如何選擇抗菌劑?

        在緊急情況下,獸醫師無法等待實驗室的證實後才來投藥,此時臨床專業知識以及先前的經驗可做為參考的指標。在選用抗菌劑時應考慮細菌可能獲得抗藥性 ( 經由染色體或質體 ),由於抗藥性的「產生」為對病原菌族群之選拔壓力 ( selection  pressure ) 的結果,因此抗藥性主要為地域特異性 ( site   specific ) 的,亦即不同地區,甚至同一地區之不同禽場都可能不一樣,所以在進行投藥之前或同時,由具代表性禽隻樣本 ( 有病的、剛死不久的 ) 所分離之病原菌所作之藥劑感受性試驗尤其重要。在監控或流行病學研究時應使用最小抑制濃度 ( MIC ) 測定法,而濾紙擴散法 ( disk  diffusion  test ; Kirby - Bauer ; antibiogram ) 則為決定由解剖病禽分離之病原菌感受性之快捷、實用及可靠的工具,此亦即一般診斷實驗室所使用的方法。在大型家禽場中及在家禽公司之一貫經管場內之禽場間 ( 具有共同之雛雞及飼料供應商 ),傳染病原易呈為流行性散播,使得技術人員對決定如何及何時投與正確藥品更加困難。一般而言,傳統的抗菌劑使用方式是在需要得到臨床治療效果的場合 ( 即治療〔therapy〕)。而「疾病控制」( disease  control ) 及 「後期預防」( metaphylaxis ) 則係指在可能已感染之禽隻或禽群之飼料或飲水中添加抗菌劑,並指在禽群中尚僅有少數禽隻出現症狀之疾病初期之投藥,此種預期性的策略性投藥在有良好的飼養管理、即時的禽群健康資訊、足夠的診斷支援及獸醫專業服務時應該是恰當的。

三、如何使用抗菌劑?

        抗菌劑的一般使用原則是二種或以上之抗菌劑不可混合使用或不可同時投藥。因為其可能彼此會干擾溶解度、吸收性及效價 ( potency ),此即藥品間之擷抗作用 ( drug  antagonism ),因此千萬不能因為尚未有完全之診斷而同時投與多種藥品。在同一個生產週期中並應避免先後使用同一類化合物,除非在試管中測試結果顯示有關之病原菌具有很好的感受性,在一貫式的家禽生產中最好採用抗菌劑之輪用計劃,以確保藥劑之長期有效性及預防造成抗藥性之選拔壓力。此外,藥劑應依其藥理特性使用,例如腸道吸收性不佳的藥品,即使藥物感受性試驗結果為有感受性,以口服的方式亦無法達到全身性的治療效果,而須以注射的方式投藥或選用其他種類藥品。又如有些抗生素不溶於水,而須以添加在飼料中或以注射的方式投與,而有些抗生素在飼料中不穩定,只能在數小時內使用,而無法長存 ( 例如 amoxycillin )。

        抗菌劑之使用有極大部分係用在呼吸道型大腸菌症,而其在試管中之抗藥性之盛行率亦較其他病原體高,因此應避免抗藥劑之經常及不當使用,例如在抗菌劑治療不會有反應之情況使用 ( 例如沒有控制好禽舍溫度、正在病毒增殖之初期 )。應使用正確的劑量,因為濃度必需達到治療閾值 ( therapeutic  threshold  level ) 才有療效,由於劑量依鹽類或配方不同而可能有變異,因此應依廠商指示使用,並且小心的檢查劑量計算是否正確。此外每批添加藥品之飼料應保留樣品,此樣品應置於乾淨之紙袋內 ( 勿用塑膠袋、玻璃、或鋁箔 ),袋上應註明飼料送達日期,並應冷藏保存至雞隻屠宰為止。

四、如何避免抗菌性的問題?

        由有關細菌抗藥性之報告可得知田間菌株之抗藥性可能趨勢 ( 如表一 ),但對個別病例之用藥效果的預測則價值有限。在藥劑感受性試驗中,常係針對問題禽場在治療後及由治療無效之病例所分離之菌株,因此在計算平均值時抗藥性菌株可能係被過度代表了,亦即所得之抗藥性結果會偏高。相反的,在等待實驗室結果時 ( 一個完整的藥物感受性試驗,由細菌分離到得到試驗結果至少約須四天 ),禽場以往之藥物感受性紀錄即很有用處,因此禽場最好平時即能對本場常在菌株進行監測以備不時之需。

 

表 1:歷年來在台灣由家禽分離之大腸菌菌株之抗藥性菌性比例 ( % ) 消長情形

抗   菌   劑 報 告 者 ( 試驗用菌株分離年份 ) 趨  勢
林 茂 勇

( 1983 - 1986 )

張 照 夫

( 1986 - 1987 )

王 金 和

( 1991 - 1995 )

蔡 向 榮

( 1997 - 1998 )

  Amoxicillin 1.9 NT 69 66.9
  Ampicillin 33.6 32 NT 82.7
  Apramycin 1.9 NT 42 NT
  Bacitracin 100 NT 78 100
  Chloramphenicol 57.6 34 51 46.8
  Chlortetracycline 96.6 NT 90 94.2
  Colistin 32.2 28 31 8.7
  Doxycyline 100 NT NT 91.2
  Enrofloxacin NT NT 49 34.1
  Erythromycin 69.5 NT NT 84.6
  Flumequine 0 0 72 91.4
  Furazolidone NT NT 86 96
  Gentamicin 15.3 6.0 51 41.7
  Kanamycin 72.9 64 77 73.3
  Lincomycin + Spectinomycin 13.0 NT 61 NT
  Nalidixic  acid 10.2 5.0 74 85.4
  Neomycin 66.1 31 88 66.2  
  Nitrofurantoin NT NT 71 32.1
  Ofloxacin NT NT 33 24.5
  Oxytetracycline 98.1 NT NT 97
  Penicillin 81.4 NT NT 88.2
  Spectinomycin 25.9 NT NT 75
  Streptomycin 50.0 59 94 85.5
  Sulfamethazole -  Trimethoprim 79.7 72 92 87
  Tetracycline 100 96 NT 85.5
  測 試 菌 株 數 54 - 59 株 157 株 87 株 139 株
  NT=未測試;↑=抗藥性顯著上升 ( 比較 1990 年之前與之後 );?=無 1990 年前資料可供比較。

 

五、如何避免殘留的問題?

        禽隻屠宰時必須確實遵守官方之停藥規定 ( 例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訂定之「飼料添加物使用準則」),以避免藥物殘留在肉中。蛋雞群亦需遵守類似之規定,以避免藥物殘留在蛋中。殘留標準係以對消費者無害之可接受的每日攝食量來設定。在核准登記上市之動物用藥品及含藥飼料添加物,其市售產品依法均貼有標籤,並附有說明書,因此依標籤與說明書上之指示使用即不會有殘留的問題。此外家禽場亦不可購用抗生素與毒劇藥品之原料藥,因為使用此種高濃度的原料藥,往往不易混合均勻或發生超量投藥,且其標籤並無效能、用法用量、停藥期等之記載,因此常導致禽隻發生中毒或造成藥物殘留問題。

        ( 家禽保健中心簡訊     第 28 期 )

 

中國畜牧雜誌第30卷(98)第 11 期 ( 58 ~ 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