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豆玉米開放自由進口

仍須申報全年分月數量

資料室

經濟部國貿局初步研議,大宗物資開放自由化後,將以「黃豆玉米小麥審核要點」,取代現行大宗物資進口辦法,並以兼顧貿易秩序與貿易平衡為主要原則,廠商仍須申請全年及分月進口量,使主管機關預知國內總供應情形。

國貿局說,新的大宗物資審核要點,採取「自由申報、自由採購」,打破過去協調申報、聯合採購的舊制,廠商進口黃豆、玉米再也沒有配額數量限制,也無須委託聯合採購機構代辦,廠商可自由配組、配船或獨力採購。小麥則牽涉農業政策,暫時維持原狀。

國貿局說,開放自由進口並不代表漫無秩序,由於大宗物資是民生必需品,主管機關仍須兼貿易秩序,對進口數量進行監視。

()進口人應於年底前,填報次一年預計進口總量,及分月預計進口量,使主管機關預知全年進口量及各月進口量。

()進口人依照分月預計進口量明細表,得提前到貨,但不得延後到貨。如延後到貨超過一個月以上者,予以懲罰,一年內超過二次以上者,予以停止進口處分。

國貿局說,上述措施是預防廠商在國際穀物價格暴漲時,不願進口,或其他故意延緩進口,哄抬市價的行為,因此監視分月預計進口量,可多進不可少進,以免物資短缺。

國貿局表示,平衡中美貿易順差是當前重要經貿政策,除非經主管機關同意,採購地區限為美國。

根據今年實際進口情形,除了有一船烏拉圭黃豆、兩船加拿大小麥及若干南非的玉米外,百分之九十五的大宗物資是向美國採購的。

因此以數量、品質和價格言,限向美國採購並未違背市場機能。

(轉載聯合報)

 

飼料營養雜誌第二冊合訂本

1987年元月號至1987年十二月號

飼料營養:1987年第九期(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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