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蝦人才「禁足令」拴不住

「技術轉移」私下走黃金路

 

  雖然政府將養蝦人才視為「國寶級」技術人才,並不惜明令禁止應聘出國;但是,近年來以觀光名義實際應聘出國的養蝦人才,已有兩千多人,政府的禁令形同虛設,養蝦技術照樣外流,且已對國內養蝦業形成嚴重威脅。

這一紙禁令禁不了養蝦人才的外流,卻反而使國內無法將發展所得的技術,正大光明地以技術顧問的型態,賺取技術錢,平白便宜了投機之徒及東南亞國家。

養蝦人才的「禁足令」,由行政院領布,主要考慮是養蝦業前景看好,而國內有剪眼柄及精莢移植等許多獨到的技術,為維持國內技術的領先,希望以「禁足令」來防止技術外流。

問題是:國內養蝦成本日漲,養蝦環境越來越差,使得許多養蝦業者動腦筋另謀出路。

往東南亞走是一條「金光閃閃」的路子。因為,東南亞地區人工廉,土地取得易,「而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處副處長李健全說,「台灣發展的特殊技術,特別適合在東南亞推廣。」

日本過去也曾嘗試技術外銷東南亞,但其動輒幾百公頃養殖面積的方式,無法在當地生根;台灣的小面積養殖,卻對了東南亞的「胃口」。

於是,一傳十,十傳百,國內養蝦業者紛紛以觀光名義前往東南亞養蝦,這幾年泰國、馬來西亞養蝦業的興盛,台灣去的技術人才「功」不可沒,當然,也賺了不少錢。這個現象暴露出「禁足令」根本禁不了足,漁業界人士則對這道禁令存在的必要,頗有意見。

李健全坦白承認,農委會根本管不住,而且,他也認為,沒有管的必要。

他指出,養蝦其實不是很高層次的技術,天然資源條件所佔的分量很重,因此,管制充其量只能施一小段時間,別人還是很容易學到技術。

省水產試驗所水產養殖系主任徐崇仁則表示,養蝦技術層次雖不高,卻也不是那麼容易學,一般也要學個三、五年,直到自已能繁殖蝦苗才算成功。

在技術外流管不了的情況下,反正技術差距有一大段,徐崇仁認為,實在沒有禁的必要。

而且,養蝦必須要相關產業的配合,徐崇仁表示,例如蝦飼料,東南亞養蝦都要靠台灣供應;打氣殺菌設備,台灣也供應不少,因此,技術外銷不見得是壞事。

水試所所長廖一久則一再地建議取消禁令,並成立養蝦顧問公司來賣技術。他指出,保護已證明無效,何不化暗為明,以技術賺取外匯?

 

( 摘自聯合報 )

飼料營養雜誌第二冊合訂本

1987年元月號至1987年第12期

八七年.第十二期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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