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品機邊驗放決定簡化

 

  海關總署,國貿局和農委會等相關單位於 4 月 27日開會決議,為簡化機邊驗放水產品通關,未來進口食用魚及魚苗,輸入許可證一證多項者,申報貨品限一次進口,一證單項者限十次以內進口。觀賞用魚進口範圍,則考慮由進口商申請再公告。針對機邊驗放水產品銷證作業和查驗困難,海關總署總稅務司黃清潯特別邀請國貿局、農委會、衛生署、檢驗局、漁業局、報關業和進口業者代表開會,研商改進辦法。

會中決議,在銷證方面:

一、未來食用魚及魚苗進口,若輸入許可證 ( I/P )一證多項者,申報貨品限一次進口,海關將不再發還,取消過去一張輸可證可以多次分批進口。若一證單項,則限十次以內進口,貨主在十次內未進口獲准申報額數,視同放棄。

二、觀賞用魚,因漁業主管機關基於國際對瀕於絕滅動物保護,對國內環境構成污染或傷害,以及疫區水產品等考慮,暫不全部開放進口。

不過,有關觀賞用魚進口範圍,漁業機關考慮由廠商依據商品價值及需求自行申請,再公告核准進口項目。在查驗方面,會中初步決議,未來進口商申請進口水產品,均須附上詳細圖鑑和照片,供海關查驗參考。圖鑑並將編號,使打在輸入許可證上。海關並要求,在圖鑑未完成前,希望農委會派專家常駐機場查驗。

 

飼料營養雜誌第五冊合訂本

1989年元月號至1989年第六期

八九年.第六期 ( 89 )

Copyright © 1998 茂群峪畜牧網. 本網站圖文係屬茂群峪有限公司,內文之版權為該雜誌社所
有,非經本公司及該雜誌社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
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 最佳解析度 800x600
Copyright © 1998 Miobuffer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Unauthorized copying and reproduction is prohibited. All trademarks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