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添加物與今日養豬

前   言

        在今日畜禽的飼料配方中,除了考慮胺基酸、能量、維生素以及微量礦物質等的平衡,一般尚嫌不夠完善。因此在設計飼料配方時,為了克服飼養環境的影響,並補救畜禽營養需要知識的不足,因此乃添加一些非營養性物質,這些物質就是吾人所謂非營養性飼料添加物(Nonnutritive feed additives)或簡稱飼料添加物(Feed additives)。

        回顧自1948年美國立達(Lederle)藥廠從鏈絲菌的培養液中分離到一種呈金黃色的抗生素,旋即命名為金黴素(Aureomycin),一般名稱為氯四環素(Chlortetracyclin)之後,翌年該公司發現以分離氯四環素的鏈絲菌培養液的殘渣餵養小雞具有顯著的促進生長作用。再過了一年,亦就是1950年並發現氯四環素不論對小雞或小豬都有促進生長作用,而且亦提高了飼料利用率。從此以後,抗生素飼料的利用乃成為增加禽畜生產最有效的方法之一。這四十年來由於抗生素等飼料添加物,逐漸普遍地使用於畜產事業,遂創造了廿世紀禽畜生產快速發展的奇蹟。

添加物的範圍

        目前所謂飼料添加物,依照我國的飼料管理法第三條第五項說明,飼料添加物是「提高飼料效用,促進家畜,家禽、魚類發育,或保持其健康,而附加於飼料之物」。在經濟部於六十八年六月二日公告訂定「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中對於飼料添加物的範圍,係依其主要作用分為以下五類:

一、抗菌劑類(包括抗生素、合成抗菌劑及有機砷劑)。

二、抗寄生蟲劑類(包括抗蠕蟲劑及抗球蟲劑)。

三、抗黴(菌劑類)。

四、抗氧化劑類。

五、荷爾蒙劑類。

        該規範共包括六十多種飼料添加物,而其中單是抗菌劑類就佔卅二種。鑒於抗菌劑的使用均有其一定的用量與用法,使用者倘有疏忽失察,往往有使用過量或濫用等情事發生,以致造成藥物殘留於禽畜體內,污染禽畜產品,間接為害到大眾的健康。因此特就這方面在使用上應注意各點,在此作一簡單的介紹,俾供參考。

注意藥物殘留

        從本世紀以來,各先進國家飼養經濟動物的目的,旨在為消費者提供營養豐富,品質優良及價格公道的肉、乳、蛋等的產品。由於台灣地處亞熱帶,終年高溫多濕,目前一般養雞或養豬,且都採行密集方式經營,在這種飼養環境下,為了改善禽畜事業的經營效益,因而對飼料添加物的使用,幾乎成為禽畜飼養上不可或缺的要件之一。隨著飼料添加物的廣泛使用,使用得正確而又得法,固可對禽畜得到良好的效益,但如使用不妥,非但無法獲得預期的成效,尤其如抗生素及抗菌劑之類,尚可能在畜產品中造成殘留,間接影響到人的健康。

        通常當飼料添加物在禽畜體內的吸收率大於排泄率時,或者排泄率雖大於吸收率但尚未完全排泄掉時,人類若食取這種肉、乳、蛋等的產品,就可能會發生因有飼料添加物的殘留而影響到健康的問題。各國專家學者有鑒及此,首先設定的是飼料添加物在畜禽產品中的殘留容許量,而在設定飼料添加物在畜禽產品中的殘留容許量以前,必須先設定統一的殘留檢查法。然後設定停藥期,所謂停藥期是畜禽停止飼料添加物時至准許屠宰的這一段時間,設定停藥期的目的乃是消除飼料添加物在畜禽產品中含有足以危害消費者健康的殘留量。換句話說,在畜禽屠宰時飼料添加物在其體內的殘留量必須達到容許量以下。從而方能提供消費者以安全而品質良好的畜禽食品。

確保大眾康健

        提起殘留問題,一般是以飼料添加物,尤其是指抗菌劑類飼料添加物,畜禽長時期餵飼含有此類飼料添加物,有微量殘留於畜產品中,人們攝取後會不會有影響以及有怎樣的影響?美國的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在處理飼料添加物登記時,就以廠商所提出的安全性資料為基礎,然後決定其在畜產品中的殘留容許量。

        近年來由於該局對廠商所提的安全性資料的要求越來越嚴格,已導致廠商用之於開發新飼料添加物的研究經費不斷地增加與研究時間的增長。據統計分析指出,早在1969年至1971年代,美國廠商開發一種新的飼料添加物,從研究開始至獲得該局的登記,平均要花五年零九個月,且要使用研究經費共達130萬美元。然而到了1973∼1974年代,試驗期間延長到7年零5個月,而研究經費也增加到340萬美元,其中的57%即約200萬美元是用之於畜禽與人類的安全性試驗方面。由此可見一種新的飼料添加物之開發,確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麼簡單。

        凡新產品的開發,除了需要經費、時間與研究人員之外,同時還要考慮到成功率的問題。據統計全世界新產品開發的成功率只有千分之3,並且還要經過多方面的評估與考驗,最後能在市場上站穩3年的新產品不到9分之1。在顯示出新產品開發的成功,絕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這對向持開口開發新產品與閉口亦開發新產品者們而言,該當有所省思與正確的認識。

        到目前為止,台灣的外銷的冷凍豬肉在日本豬肉進口市場上的佔有率已連續3年名列第一位,得來相當不易。尤其在去(77)年3月間,曾因日本檢出部分我國輸日豬肉內含有磺胺劑殘留,曾即引起各方的重視。所幸此事件在發生後,農政當局旋即派員到日本了解並進行涉商,加上國內產銷業者的通力配合,使此一風波很快就成為過去,豬肉外銷亦很快恢復正常,終使這一年冷凍豬肉銷往日本的數量達到126,800多噸,確屬難能可貴。為了不要讓此事件再度發生,仍需養豬業者與檢驗單位的充分合作與努力。也唯有如此,才可確保內外銷市場及消費大眾的健康。

結   語

通常採用飼料添加物目的,不外乎

(一)促進生長改進飼料利用效率;

(二)預防或治療某種疾病。

        同時採用飼料添加物必須嚴格遵照經濟部所公佈之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的規定。在養豬飼料中使用藥物,最好是考慮有效的幾種藥物輸流使用,以避免其抗藥性。其次是肉豬後期(體重60∼100公斤)儘可能不用藥物,以減少藥物殘留的機會。換言之,祇要養豬業者能明瞭飼料添加物藥理特性,使用得當,嚴守正確的使用方法,飼料添加物在畜產品中的殘留是絕對可以避免的。

 

飼料營養雜誌(3~5)-戴乃倫.八九年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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