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場需求率如何?最近的飼料消息─ 如何使飼料效率良好?
一、前言
近年來對養豬經營,飼養規模的擴大化之促進,在經營一貫化進行之中,經營實績等的分析上,其對象項目及其中也有少許的變化。
對一貫化經營的進行,繁殖部門與肥育部門之實績值的提高,規模的擴大,一方面,飼養畜的個體或群別的實績把握之困難性是有的。經濟的分析之中,其最重要者為生產成績的分析。而生產技術方面的分析係以飼養要求率為主要項目。
在養豬經營對飼料要求率係肥育豬每增重1公斤所必要的飼料量(風乾量)而言,一般係以飼料給與量/增重求之。也就是以一定量的飼料所得到的增重量求飼料效率。因此此等的分析值係在養豬的肥育部門對生產的效率,特別對投入與生產有關係者以物量的整理為最重要的分析項目,並佔著重要的位置。
此飼料效率係由肥育豬看飼料給與量與增重量而求之。由上述的理由看肥育豬的飼料負擔量之析,因係很複雜的,故在目前之經營,養豬部門全部消費的飼料量須能有所把握,以便求得該豬場對飼料的要求率。
以上係對豬場要求率,即以飼料要求率的整理及考慮方式等加以整理之。
二、飼料要求率、豬場要求率的把握方法
在談及豬場要求率之前,其考慮方法的基礎為肥育豬飼料要求率,其內容須先行確定。豬場要求率其觀點為經營全部的效率性,對肥育豬的飼料要求率係由肥育豬的給與飼料量與增重量作為純技術分析項目。
此情形不限於係數導出的順序為第一方法,在理論的須考慮如下之模型之整理。
(1)一定期間(例如一年間等)的正常出售肉豬的增重量與正常出售豬的飼料給與量的關係而求其模型…肥育豬的群或個體別的資料有可能把握時,在正常的肥育,正常的出售肥育豬之純技術的分析值,而瞭解所佔的位置。
(2)在同樣事故出售(有價販賣可能之程度的輕度疾病,事故豬出售)能夠把握時…(1)能把握同樣的群,個體別資料時,較(1)接近經營實態,若干經濟的觀點能把握之。
(3)在一定期間內對增重量合計與肥育豬的飼料給與合計量之把握模式…(1)、(2)之關係整理,此模式係事故廣用肥育豬及肥育途中的給與飼料量並包括增重量。又對在一定期間內對肥育豬的總增重量與肥育豬的飼料總消耗量而求出(1)、(2)在一定期間內之經濟的效率性得到正確的分析值。
具體的方法如下。
期間內的總增重量=(期末欄內豬總體重+期中出售,廣用豬總體重-(期首欄內總體重+期中肥育能出售之總體重)…計算。如圖1。
肥育豬的期間內飼料總消耗量=期初欄內重量+期間內購入量-期末欄內重量。
又肥育豬的發育情形的任何一部分的飼料要求率的結果值有不同時須留意之。至於肥育豬的
(1)由生時而來者是否有?
(2)一定的肥育以後準備出售者是否有?
圖1. 期間內把握總增重量例
期末欄內豬總體重=
80+40=120
期中出售廣用豬總體重=
(100×2)+(60×2)=320
期初欄內豬總體重=
40×2=80
期中肥育可出售豬總體重=
30×4=120
期間內總增重量=
(120+320)-(80+120)=240
有任何點如(2)的情形通常離乳以後是否用於肥育,又離乳後經一定的育成期間再肥育準備出售對飼料要求率是不同的。
由此點,在一般飼料要求率,因方式之不同,其結果值也不同,有留意的必要。
又任何目的的採用飼料要求率,其導出方法也有程度的決定。在一般養豬經營改善向上的檢討為目的時,前述(3)的期間內增重,飼料量的方法係含有經營的效率性,應充分的考慮之。又肥育開始時用何種方法,在由目前的飼養方式的趨勢看,生時或離乳時其目的已很明顯。
因此豬場要求率到底如何?
首先豬場要求率係肥育豬以外的豬(種母豬、種公豬、種豬候補豬,在此情的仔豬)的給與飼料也包含在內的肥育豬的增重與對比者。
由此點前述的肥育豬之飼料要求率,係在全體經營的生產的效率性的分析項目。在同時,經營全體的飼料量與生產豬肉的量對比時,結合生產技術與經濟性能佔在直接分析的項目位置。又豬場要求率最初使用的背景純粹在肥育豬的給與飼料量之把握,對經營的大規模化成為困難的問題點,且是很大的。
豬場要求率係由決定諸要素而構成,大的肥育部門之飼料要求率自體問題與肥育豬扶養部分的負擔(豬群構成,肥育豬以外的豬之飼料給與)問題是區分的,可在經營分析上的問題摘出,如圖2之流程之中可以檢討之。
為何稱呼「豬場要求率」且已被各方面使用,因係屬經營豬場的形態,日本中央畜產會的指標(養豬經營改善指導指標)係以「飼料要求率」的表示之中的「肥育豬(分)」與「合計」之形態整理表示之。
圖2. 豬場飼料要求率規則的要因
三、飼料要求率(豬場要求率)的指標與改善上的注意點
「養豬經營改善指導指標」所指示的要求率之數值與其設定的根據係依照表1而定出的。
指標數字上,詳細解說是省略的,對此「基準指標」係能確保一定的收益最低明晰的數值,「目標指標」係基準值明晰後,在經營上對其次的階段看意味著目標指標時的目標值。
豬場要求率之改善,向上以圖2表示之事項的核對(check)開始,在最後係(1)飼料給與體系(給與飼料的內容,給與量)(2)飼養方式(3)飼養環境(4)衛生管理(事故、疾病狀況),(5)飼養豬的資質等之生產技術內容的基本的確認之追求為止。
在最後,豬場要求率,飼料要求率之類的分析項目在檢討之際,其具體內容與目的須明確,再度認為很重要。又對前者檢討的重點尚有一些水準之認定問題,後者尚有怎麼樣的發育情形之飼料要求率,對此點尚屬不明確的議論,也沒有實質的意義。
表1. 「養豬經營改善指導指標」對飼料要求率
指標項目 | 標準指標 |
基準指標的設定根據與條件 |
|
基準 | 目標 | ||
飼料要求率 總計 |
3.4以下 |
3.1以下 |
﹛(種母豬1頭年間飼料給與量1,000kg÷同1頭年間肉豬出售頭數19頭)+(種公豬1頭年間飼料給與量830kg×種公豬保有率7%÷種母豬1頭年間肉豬出售頭數19頭)+(仔豬肥育前期飼料給與量138kg+肥育後期飼料給與量168kg)﹜÷肉豬出售時生體體重107kg ○仔豬,肥育前期飼料給與量是138kg= 牛乳(35日齡,9kg為止)……4kg 仔豬用(60日齡,23kg為止)……24kg 肥育前期用(120日齡,60kg為止)……110kg ○肥育後期用飼料給與量168kg=180日齡,107kg為止(仔豬,肥育前期給與飼料量138kg+肥育後期飼料給與量168kg)÷(肉豬出售時生體重107kg-生時體重1.5kg) (肥育前期飼料給與量110kg+肥育後期飼料給與量168kg)÷(肉豬出售時生體體重107kg-23kg) |
給與飼料成分
CP
DCP
TDN ∼ 9kg 21% 17% 84% ∼23kg 18 14 80 ∼60kg 16 12 78 ∼出售 14 11 77 |
|||
肥育豬(生時∼出售) (23kg∼出售) |
2.9以下
2.7以下 3.3以下 3.0以下 |
表2. 肥育日數別飼料要求率
肥育 日數 區 分 |
175日 | 180 | 182 | 184 | 186 | 188 | 190 | 195 | 200 | 205 | 210 | 215 | 220 | |
總 計 | 3.29 | 3.43 | 3.48 | 3.54 | 3.60 | 3.65 | 3.71 | 3.85 | 3.99 | 4.13 | 4.27 | 4.41 | 4.55 | |
肥 育 |
生時∼ | 2.87 | 2.90 | 2.96 | 3.01 | 3.07 | 3.12 | 3.18 | 3.32 | 3.46 | 3.60 | 3.74 | 3.88 | 4.02 |
23kg∼ | 3.13 | 3.30 | 3.38 | 3.45 | 3.52 | 3.59 | 3.66 | 3.84 | 4.01 | 4.19 | 4.36 | 4.54 | 4.71 |
【註】1. 180日齡出售的肥育豬飼料負擔量。
總計=肥育豬部分360kg+種豬部分55.7kg。
肥育(生時∼)=360kg 肥育(23kg∼)=278kg
2. 肥育日數延長1日的飼料給與量為2.95kg
表3. 種母豬1頭生產肉豬(出售)頭數別的飼料要求率(總計)
生產頭數 | 14頭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要求率 | 3.62 | 3.57 | 3.53 | 3.49 | 3.46 | 3.43 | 3.40 | 3.38 | 3.36 |
【註】1. 出售肉豬1頭飼料負擔量
肥育豬部分306kg
種母豬部分1000kg/種母豬1頭出售肉豬頭數
種公豬部分830kg/種母豬1頭出售肉豬頭數×種公豬保有率7%
2. 增重105.5kg
表4. 肥育豬事故率別的飼料要求率
2% (2.04) |
3 (3.09) |
4 (4.17) |
5 (5.26) |
6 (6.38) |
7 (7.53) |
8 (8.70) |
9 (9.89) |
10 (11.11) |
15 (17.65) |
20 (20.50) |
||
總 計 | 3.46 | 3.48 | 3.50 | 3.52 | 3.54 | 3.56 | 3.58 | 3.60 | 3.62 | 3.73 | 3.78 | |
肥 育 |
生時∼ | 2.93 | 2.95 | 2.96 | 2.98 | 2.99 | 3.01 | 3.03 | 3.04 | 3.06 | 3.16 | 3.20 |
23kg∼ | 3.34 | 3.36 | 3.38 | 3.40 | 3.42 | 3.43 | 3.45 | 3.47 | 3.49 | 3.60 | 3.65 |
【註】1.出售肉豬1頭負擔量/1頭增重
飼料負擔量
總計要求率時=肥育豬部分306kg+種豬(公、母部分)55.7kg
♀1000kg×1/19=52.63kg
♂830kg×1/19 0.07=3.06kg
肥育由生時的情形=肥育豬部分306kg
(138+168kg=306kg) 55.69kg
肥育由23kg開始時的情形=肥育豬部分278kg ≒55.7 kg
2. 1頭的平均增重
肥育由出生開始時=107kg-1.5kg=105.5kg
肥育由23kg開始時=107kg- 23kg=84kg
3.飼料要求率(正常出售豬部分的飼料負擔量+事故豬部分的飼料負擔量)÷增重
事故豬部分飼料負擔量=出售豬1頭飼料負擔量×1/2×出售頭數事故率
1
出售頭數事故率=對能出售頭數事故率×
1-對能出售事故率
飼料營養雜誌(p.61~67)-康天旗.九二年第八期
Copyright © 1998 茂群峪畜牧網.
本網站圖文係屬茂群峪有限公司,內文之版權為該雜誌社所
有,非經本公司及該雜誌社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
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 最佳解析度 800x600
Copyright © 1998
Miobuffer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Unauthorized copying and reproduction is prohibited. All trademarks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