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飼和飼糧蛋白質含量對台灣種母土雞生長發育之影響

    本試驗之目的在探討不同飼糧蛋白質含量及餵料量,對台灣種母土雞生長發育及初產性狀之影響。供試雞隻選用中興大學畜產系育成之D×L2品系台灣母土雞。試驗採3×3複因子設計,即三種不同飼糧蛋白質含量(13%、15%、17%)及三種餵料量(任飼、任飼的85%及70%),每處理24隻雞,並重複三次,計648隻。試驗處理期間為7~18週齡(5月25日~8月16日),採自然光照,水採自由採食。

        試驗結果顯示:(一)生長性狀:蛋白質含量處理組間,於16週齡時,飼料採食量及體重,13%處理組顯著較低(P<0.01),脛骨長度以17%處理組顯著較長(P<0.01),死亡率三組間無顯著差異(P>0.05)。在餵料量處理組間,於16週齡時,體重以任飼組最重,70%限飼組最輕(P<0.01),脛骨長度以70%限飼組顯著較任飼組短(P<0.01),死亡率三組間無顯著差異(P>005)。(二)生殖器官發育:蛋白質含量處理組間,於16週齡時,卵巢重以13%處理組顯著較17%處理組輕(P<0.01),輸卵管長度及重量,三組間無顯著差異(P>0.05),但13%處理組有較短及較輕之趨勢。在餵料量處理組間,卵巢重、輸卵管長度及重量以任飼組最重及最長,70%限飼組最輕及最短(P<0.01)。(三)初產性狀:蛋白質含量處理組間,達5%及50%產蛋率之日齡三組間無顯著差異(P>0.05),但平均初產日齡,13%處理組顯著較晚(P<0.01),平均初產體重、初產脛長度及初產蛋重,三組間無顯著差異(P>0.05)。在餵料量處理組間,達5%與50%產蛋率之日齡及平均初產日齡以任飼組最早,70%限飼組最遲(P<0.01),平均初產體重與初產脛骨長度,三組間則無顯著差異(P>0.05),平均初產蛋重,任飼組顯著較70%限飼組為輕(P<0.01)。(轉載自中國畜牧學會會誌)

飼料營養雜誌(p.88)─林正鏞、許振忠.九三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