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近五千公頃

魚塭不適再養殖

        〔中興新村〕台灣地區養殖漁業發達,但因超抽地下水而使地盤持續下陷,省漁業局委託農業工程研究中心完成的養殖漁業生產單位勘選評估,初步已發現近五千公頃魚塭不適合繼續養殖,將輔導轉作其他用途。

        漁業局說,這項評估結果,共有近二萬公頃現有魚塭列為適宜規劃(養殖漁業生產)地區,另有一萬公頃尚待近一步評估;不適合繼續養殖,而需轉作其他的魚塭近五千公頃。

        漁業局吳興華指出,該局已在台南縣七股鄉、北門鄉、宜蘭縣五結鄉、頭城鎮、壯圍鄉、礁溪鄉、花蓮縣壽豐鄉等養殖區辦理養殖魚業生產區;本年度又澤定彰化、雲林、嘉義、高雄及屏東縣共三千三百多公頃,將續規劃為生產區。

        另一方面,漁業局也積極投放人工魚礁,本(八十二)年度預計投放八千多座,外加保護礁二千座。

        胡局長說,規劃養殖漁業生產區可以有效減少違規魚塭,保護養殖環境。投放人工魚礁,亦有助於培育漁業資源。

        至於收購老舊漁船計畫,過去兩年來已投資十億六千八百多萬,收購處理一千四百八十七艘漁船,共近七萬噸;本年度將再投資二億多,預計收購處理四一二艘,進一步紓解漁業經營困難。〔轉載經濟日報〕

飼料營養雜誌(p.102)─編輯室.九三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