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與行政院農委會

共同舉辦「防範藥物殘留講習班」

飼料中藥物Carryover之控制及預防(上)【彭亦桂】

一、前言

        當飼料廠及自配飼料戶了解豬肉中殘留藥物嚴重性之後,其屠宰前所使用的肉(大)豬飼料或中豬飼料,幾乎皆不再加藥,即生產所謂「不含藥飼料」或以往慣稱之「空白飼料」;但利用此等「不含藥飼料」飼養相當時間屠宰後,豬肉中仍然發生磺胺劑殘留的困擾,甚至於引起糾紛;經查數案,發現多因藥物Carryover肇禍。藥物的Carryover同樣發生在蛋雞、肉雞飼料,當他們的雞肉或雞蛋被抽到含有不當藥物殘留時,檢討結果,往往又是藥物Carryover惹的禍;茲舉數例,以說明控制及預防飼料中藥物Carryover的重要性。

        1. 屏東縣竹田鄉某一專業養豬戶,由一對年青夫婦所經營,當時已有七年的養豬經驗,在此之前一戶成功的養鴨人家,養「鴨」優則養「豬」;從事一貫作業的養豬場,的確需要更雄厚的財力和技術,七年多來非常成功,亦頗有嶄獲,據稱其肉豬專供屠宰外銷。民國77年(1988)2月及3月上旬,美、中兩國銷日豬肉前後被日本驗出殘留之磺胺劑不符合其規格,台灣境內毛豬市價大跌之後,這一對夫婦即下決心繼續在大豬飼料中添加藥物,然經過廿多天,其產品仍然被驗出藥物超過容許含量;正納悶不解時,筆者與農林廳、屏東縣政府及當地鄉公所等單位之工作人員前往查驗飼料,經指出1. 他使用的直立式混合機排料口以下的飼料無法清除,2. 飼料製造批序(Feed Manufacturing Schedule)錯誤,每次在製造小豬飼料(含磺胺二甲嘧啶Sulfamethazine粉末)後,就製造不加藥、供出售屠宰前大豬食用之飼料,磺胺二甲嘧啶俱較強之靜電作用(Electrostatic),更容易發生Drug Carryover的困擾。這一家自配飼料養豬戶經另外設置一組完全獨立的飼料混合系統,專門加工不含藥物飼料後,問題才獲得解決。筆者前往屏、高、南、嘉四大養豬縣,在自配飼料養豬戶中抽樣訪問結果,發現很多類似的案例。

        2. 另一位自製自用飼料養豬農友,自認為已不在出售前大豬用飼料中加藥,有把握其豬肉中不殘留藥物,向冷凍肉類加工廠推銷,加工廠答應屠宰後查驗合格,將高於市價付款(當時原料毛豬市場交易價格,每百公斤僅新台幣2,800至3,600元,加工廠則允付新台幣4,000元),惟約定如TLC(薄層色層分析法)定性檢驗證明含有黃胺劑,則無條件將全部屠體運回自理,兩方約定後,交豬、屠宰、檢驗,不幸證實有磺胺劑殘留,畜主面對36頭屠體發愁,加工廠被要求以下以每百公斤原料毛豬價格新台幣2,000元折價付款,再以2,500元出售,曾被指責為「沒良心」,原來500元係掮客所賺,加工廠並未將那些屠體留下加工。

        3. 某一家頗具規模的飼料廠自稱早已生產不含藥飼料,並向其廣大的客戶宣稱,只要採用其飼料保證沒有殘藥的困擾,結果採用其飼料者,所出售的肉豬,幾乎皆被驗出磺胺劑,連該飼料廠直營的養豬場亦不能倖免,追蹤結果,仍然是因為Drug Carryover。

        4. 筆者曾於民國77年4月28日拜訪一家很認真經營的中型飼料廠,在其中央控制室中索閱「飼料製告紀錄表」,赫然發現其製造程序相當凌亂,在製造小雞或小豬飼料後,為經任何的「沖洗」(Flush)即立刻製造「不含藥」供屠宰前大豬食用的飼料,小雞或小豬飼料中依法得含有某些藥物,如是,則其後所加工的大豬飼料豈不等於是「沖洗」材料(Flush Material)?筆者至此,已感到飼料廠有再教育的必要性,遂建議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等應有計畫地邀請各飼料廠、自配飼料牧場及動物用藥品或飼料添加物廠商等之相關人員參加研討會等,重視飼料中藥物Carryover之防範問題。

        5. 以前台灣區肉品基金會屏東技術服務中心嚴組長正雄曾經在豬肉中驗出磺胺二甲嘧啶(Sulfadimethoxine),查此藥得在十六週齡前的肉雞或新母雞飼料中添加,預防球蟲病,為什麼會出現在豬肉中呢?由於飼料中Durg Carryover的可能性最大。禽畜水產品中殘留藥物係象徵一系列的「不衛生」、「管理不良」,如長期間不改善,不但有礙人體健康,還有可能斷送產業前途,並被國際人士嘲笑。

二、Carryover的定義

        1. Carryover與Contamination有些的差別,Contamination(污染)等於Carryover加其他形式的污染,譬如說,配方中所沒有的及飼料所不必要的殘留之殺蟲劑、黴菌毒素、化學物質、髒的東西及類似的不必要的物質。

        2. Carryover是Contamination的一種形式,就是某種有問題的物質已經從一個接受的位置轉移(狹帶)到另一個不可接受的位置或不必要的位置。

        3. Durg Carryover是一種藥物的交叉污染就是從應該出現該藥物的飼料中,進入不需要該藥的飼料中。

        4. 通常受影響的飼料,是緊接著跟隨含藥物飼料後面所生產的那一批。這些藥物(即所謂的問題藥物)是合法地被容許存在於藥物飼料中。

三、飼料中違規含藥的罰則

        1. 我國的「飼料添加物使用準則」中有詳細的規定,「飼料管理法」中也有明確的處罰條文,相關業者均應遵守,以免違規。

        2. 未依「飼料添加物使用準則」使用添加物之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業者或使用戶,處6,000~20,000元罰鍰(即新台幣18,000~60,000),其飼料改裝或廢棄。於處罰後再違反者,有可能被撤銷登記證。

        3. 販賣、輸出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儲藏未依飼料添加物使用準則使用添加物之飼料者,處3,000~10,000元罰鍰(即新台幣9,000~30,000)。其飼料改裝或廢棄,於處罰後再違反者,有可能被撤銷有關登記證。

飼料營養雜誌(p.59∼62)─農林廳、九四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