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豬生長促進劑研究成果

探討使用本劑之十個基本條件

第一節    肉豬使用這生長促進製劑(RAC)對於生長性能之影響研究

        本研究由加拿大一些研究機關共同完成,共計128頭雜交品種肉豬,包括雌性和去勢雄性豬,自64公斤體重起供餵飼料中分別以含0或20ppm含量之Ractopamine成份,它是生長激素製劑中之其中一種,以ARC代號之。飼料調製以玉米大豆配方,製成粒狀飼料。分析這二種處理組之飼料含粗蛋白質分別含17.5%(對照組)和19.6%(含20ppm. RAC組,即每噸飼料含20公克RAC成份)。供餵飼料至100公斤體重予以屠宰,然後評價生長性能表現,以比較其影響作用。

        結果顯示,供餵飼料含粗蛋白含量,具極少影響作用力。供餵含RAC生長激素處理組肥育期肉豬呈現具改善飼料效率,和減少飼養天數至屠宰體重,較薄背脂厚度0.18公分,和較厚瘦肉厚度0.34公分,即較多瘦肉量預估4.1%,另外在雌性肉豬較薄0.49公分脂肪厚度,此乃比較去勢雄性肉豬而言。

        在屠體性狀比較上,這試驗組(含20ppm. RAC組)豬屠體在經修整後里肌肉和腹部肌肉重量較重些230公克,此乃和對照組比較而言。經修整後里肌肉(背最長肌肉,腰部肌肉)在雌性內豬較重260公克重量,此乃比較閹肉豬(雄性)而言。於是這閹肉豬(雄性)腹部屠體較重些490公克,此乃比較雌豬屠體腹部重量而言。

        在供餵含RAC飼料處理組,和在閹肉豬之屠體加工用腿肉生產量較多些,餵含RAC飼料組豬屠體中在煮食(烹調)中之失重較少些。雖然在不同性別豬之影響是相同於或較大於飼料添加20ppm RAC處理組之作用,但那些影響作用是附加上去的。

        這Ractopamine(簡稱RAC)是一種乙型催動肌(β-agonist),它是一種再分配營養素,當它被添加在飼料配方中,含10~20ppm用量,呈現較少些隻日飼料攝食量和改善飼料效率。已有許多研究報告證明,參考1988年Jones先生等人,1990年Aalhus先生等人,1991年Gu先生等人研究報告。

        許多研究報告也指出,使用這RAC處理組豬隻,顯示可減少屠體脂肪佔百分率和提高豬隻屠體蛋白質佔百分率,和改善屠體加工過程之生產量。大部份研究在美國進行(作者和出版年代省略標示),而在加拿大有關這方面之研究是很少資料,因此本研究之目的,在加拿大商業化養豬場肉豬也進行使用RAC之影響,評價不同性別豬隻,和添加RAC處理組對於生長性能和屠體性狀之影響作用,予以印證和比較。在結果方面以表1~2標示。

表一、本研究飼料添加RAC之影響

項目 對照組(0 ppm) 試驗組(20 ppm RAC)
     

自65公斤起為試驗體重。

在RAC添加組,每增重1公斤可較少0.52公斤飼料用量,此乃比較對照組。

前者減少6天飼養上市天數和隻日增重多150公克。

表二、本研究使用RAC處理組和不同性別之影響

項目 含RAC量,ppm 性別
0 20 去勢雄性豬 雌豬
活體重,公斤

屠體重,公斤

第10肋骨背脂厚度(毫米)

第10肋骨,瘦肉厚度(毫米)

瘦肉生產量,%

等級評定指數

97.55

78.78

22.48

51.92

49.25

103.6

98.90

78.41

20.68

55.32

50.11

105.2

100.12

78.97

24.04

52.70

48.68

102.5

96.33

78.24

19.19

54.54

50.67

106.4

差異數省略標示。

1公分=10毫米,2.248公分=22.48毫米。

去勢雄性肉豬之活體重(結束)較大於雌豬。

在含RAC組和不含RAC對照組之結束體重和屠體重,二者沒有差異,但在RAC組屠體性狀表現較好。詳細數據省略標示。

第二節    認識豬隻生長促進劑

        在養豬飼料中使用一種經有關機構核准之生長促進劑,已被證明具有經濟性。本報告之作者比利時大學一位農業經濟學專家指出,在歐洲共同體中,其養豬飼料未添加那些添加劑,其豬肉生產成本預估平均增加8.2%,豬肉價格上升3.4%,和消費者降低購買力在1.9%。

        在1993年歐洲共同市場12個會員國預估豬肉消耗量為一千四百二十萬噸重量,但是在生產量大約不足27萬噸豬肉量。因此在畜牧生產上,使用這促進生長表現增進劑,在各國之間不斷地爭論見解,以及有些消費者認為,它能夠造成豬肉之藥劑殘留,使人類食肉後對於抗生素之治療疾病作用變成沒有效果。

        在加拿大Ghent大學一篇研究報告中,計算在養豬場生產豬隻成本增加時,將使用增加生長製劑,可回收一部份以降低養豬生長成本,這種生產模式,預計在歐洲共同市場中7個會員國採用;它包括比利時,丹麥,德國,西班牙,法國,義大利和荷蘭等國家。在許多時期豬隻使用生長促進劑。

        在仔豬方面,當不使用(去除)這添加劑,將影響減少平均隻日增重表現平均16%,其飼料效率也變差達9%,如此每頭仔豬生產成本將增多14.6%。當在生長期至肥育期肉豬不使用這生長促進劑,則其後顯示,肉豬生長表現較差些達3.5%,飼料效率變差達3%;在附加這較高的仔豬成本後,將使其後飼養每一仔豬總生產成本上升8.2%。

        它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豬肉價格將上升,依據本研究預估其上升範圍,荷蘭為2.5%,比利時為4.3%,它又取決這國家是豬肉出口國或入口國。例如在輸入豬肉國家指著德國、西班牙和法國等預期在減少所消耗豬肉量,較大於該國之減產量,所以仍需要進口少量豬肉供給人民消耗量。在荷蘭和丹麥國家將有較少豬肉量輸出。

        本研究指出,由於先入為主之偏見和懷疑心態,使消費者對於這促進生長製劑使用後呈現表現所得到利潤將遭到反對。甚至牽引出來,提醒歐洲共同市場對於動物飼料添加劑之核准需要更加以注意,包括這製劑之安全性,品質和效率等問題。另外在目前決定購買和使用這生長促進劑時還要考量它對於環境影響之角色。因為它將使動物排泄較多氮素和磷質,變成增加污染來源之危險性。

        在瑞典於1986年起已禁止使用那些添加劑(生長促進劑),並且更進一步教導,如何使消費者不使用生長促進劑之因應方法。從一篇瑞典試驗結果顯示,在禁止使用生長促進劑及增加疾病程度後,需要較多治療用抗生素製劑。在使用不含藥物之飼料成本,加上獸醫方之治療,成為較多之操作方式,此乃比較在飼料中添加方式。

        消費者害怕豬肉可能含藥物殘留和細菌對於抗生素之抵抗力(沒有治療作用),不能正確地專心從事應付這生長促進劑之有關問題。依據這篇報告,人民對於前述之恐懼,它證明對於政府公權力和科學的試驗結果,已缺乏信心,無論其事實如何,目前它是可能利用高科技發現其殘留量,甚至殘留量低至1.0ppb(每千億分之一含量)或在一個屠體中出現組成分之一個分子,也可被測定出來。

        本文再引用最近獸醫微生物學專家之建議,有10點基本的需要,它將在豬為滿足其促進生長之要求,分述如下:

        1. 它必須在改善表現上,具有效率性和經濟性。

        2. 它必須極少或不用於人類或獸醫的藥物。

        3. 它必須對於其他抗菌劑,不引起交叉抵抗力作用。

        4. 它必須不被包含著可轉移的藥物抵抗力。

        5. 它必須對於正常腸管內微生物之平衡作用,沒有干擾性。

        6. 它必須在腸管內不被吸收作用。

        7. 它必須不引起突變性或不引起致癌性。

        8. 它必須不增加沙門桿氏菌之排出。

        9. 它必須不升高環境之污染。

        10. 對於動物和人類工作人員,它必須不具致毒性。

三、結語和認識

        1. 豬生長促進劑,有的提煉取自腦下垂體或其他腺體,為荷爾蒙製劑,也有人工合成製劑,因此其商品名和所含成份各不相同。

        2. 但是從幾種商品名之許多試驗結果,均可得到共同的肯定的影響作用,甚至包括本研究推荐之生長促進劑(RAC)亦是如此。其正面影響作用指著生長性能和屠體性狀等。

        3. 從本研究中供餵肥育期肉豬飼料之粗蛋白含量,在17.5~19.6%,因此其生長性能表現非常良好,尤其在平均隻日增重在0.75公斤,和減少飼養天數可達100公斤左右之上市活體重,它是許多國家包括本省在內之養豬飼養管理作業(飼料和營養)無法與之比較。

        4. 先前有資料可參考,肉豬飼養180天日齡可達100公斤活體重,在五年前有人提出肉豬飼養165天日齡也可達到100公斤活體重,甚至在最近也提出150日齡可達出售體重,在先前在本省養豬已認為很難達到,更何況最近研究結果。其實它包括許多先天性(氣候環境品種)和後天性(疾病,飼料營養及生長促進劑)等條件影響之。它是可預期的。它也是目前飼養肉豬體重偏低之原因,以致不符合外銷屠體之規格,因此筆者認為先從飼料含營養素做起,馬上可立竿見影作用。即提高飼料中粗蛋白含量供餵之。

        5. 當然出售肉豬之價格也受許多因素影響之,因此肉豬供餵較高粗蛋白含量或添加生長促進劑,誠如本文提示,要仔細核算經濟性和利益性,然後決定對策。

        6. 雖然生長促進劑之使用,肯定正面影響生長性能和屠體性狀,但前者所支付費用,似乎平均增加生產成本,回收利潤似乎呈負面作用,所以必須要仔細評估。

        7. 除了前述許多細節要評估,由本研究提出使用生長促進劑要注意10點條件,才決定可行性。

        8. 由先前許多研究和目前報導中顯示,使用這生長促進劑並非廣泛性,市售產品需經核准才可,另外考慮供需平衡作用,並不被濫用之。以及這10點其本要求也未正面澄清之前,也不敢冒然使用本劑。

        9. 生長促進劑以往採取每天注射方式,很不方便和問題多多。如今有飼料添加用,較為實用和實際。不過,似乎尚未得到保證,使用本劑後,可得到更多利潤,才是未廣泛被採用之主要原因。

飼料營養雜誌(p.94∼98)─青哲、九四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