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豬之能量與蛋白質需求

        母豬具有補償作用,在營養上的忍受範圍相當大但為防止母體營養之過度損耗,應考量其維持、胚胎之發育及泌乳所需之營養分,以維持母豬長期之高繁殖效率,而不受營養因素之影響。

        母豬一般除女豬在配種受孕後尚須考慮生長之營養外,飼糧之給予常以懷孕前期(0~90天)、懷孕後期(90天一分娩)及哺乳期為營養分際。在懷孕前期供給維持所需營養分即可;而哺乳期之營養供給除維持所需外,尚須給予泌乳所需之營養。

        能量與蛋白質為營養上之兩大需要,在能量上,懷孕前期以維持給予能量,代謝能(ME):105kcal/W0.75,消化能(DE):110kcal/W0.75,在懷孕後期考慮胚胎之發育,應每日再給予2~3Mcal,而泌乳期所須之能量則約20Mcal/day,但由於採食量問題,僅約能攝取16~17Mcal/day,導致母豬有失重現象。在蛋白質之營養需求,母豬之耐受性更高懷孕期之給予量每天不低於150g,幾乎就不會影響繁殖性能,而哺乳期則須考慮乳蛋白之需要,需大量補充,一般建議每天給予650~700g,不會影響母豬之繁殖性能。

        (感謝台灣省畜產試驗所資料提供)

飼料營養雜誌(p.65)─陳得財、九四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