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鰻及美洲鰻苗開放養殖業者申請進口

        農委會為充裕國內鰻苗供應來源,於日前邀請有關機關及鰻苗業代表研商開放非日本種鰻苗進口之可能性,並請臺灣省水產試驗所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養殖系專家說明國內歐洲鰻養殖試驗研究進行現況,雖然目前尚未獲致明確具體之結論,惟鑑於國內鰻苗及成鰻均需求極為殷切,會議乃決議暫限開放由有意試養之養鰻業者申請歐洲鰻(Anguilla anguilla)及美洲鰻(Anguilla rostrata)鰻苗進口,即日起我養鰻業者可憑養殖漁業登記證,向臺灣省漁業局申請核發進口同意文件,每公頃申請數量最高為三十萬尾。

        農委會並呼籲業者,由於學術及試驗研究單位對歐洲鰻養殖仍在試驗階段,而美洲鰻則尚未開始試養,因此不宜冒然大量養殖,宜先小量試養,俟技術進一步確立後,再進行商業化生產。養殖期間如有任何養殖管理問題,可洽詢臺灣省水產試驗所(02-4622101)或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養殖系劉擎華副教授(02-4622150轉5210),亦可就近洽詢農委會降低鰻魚養殖生產成本技術服務團之專家。

飼料營養雜誌(p.110)─農委會、九四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