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公海漁業管理   開創漁業發展契機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為開創遠洋漁業發展契機,以因應公海漁業即將邁入國際共同管理之新紀元,該會於元月三十日舉辦遠洋漁業發展研討會。本研討會邀集漁業行政相關單位、產業界及學術單位,共同研討未來因應策略。該會並於二月一日在高雄市假漁船幹部船員訓練中心舉辦聯合國公海公約宣導說明會。台灣省其他地區亦擇日辦理,藉使漁民充分瞭解未來國際之發展趨勢及因應之道。

        農委會說,聯合國一九八二年所訂海洋法公約,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正式生效,其中涉及海洋漁業之各項管理措拖即將全面施行。另有關公海部份,聯合國於一九九五年八月四日通過「履行海洋法公約有關養護管理跨界魚群及高度洄游魚群條文協定」,預料半年至一年內即可生效實施。又,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IMO),亦已於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通過「漁船船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按進程該公約亦將於一年後實施。上述諸項協定及公約,對海洋漁業國家課以相當責任,則所謂船籍國的責任,如船藉國未能履行此等責任,則將被剝奪公海捕魚機會,以及遭沿岸國排除入漁合作,甚至遭遇國際貿易制裁。我國遠洋漁業面臨此一重大變革,有必要針對未來發展方向作一通盤研討。

        農委會指出,本次研討會之討論議題,將著重在未來區域性國際組織採取國家配額制度及在公海及沿岸港口國臨檢時,我國應如何因應。另如何提高船員素質及補充漁業人力,以及有關漁船權宜國籍之未來趨勢亦是主要探討之方向。農委會強調,希望藉由本次產、官、學三方面之共同討論,研議未來之因應策略,俾引導我國遠洋漁業穩健發展。

飼料營養雜誌(p.112)─農委會、九六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