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農村建設貸款尚有餘額

歡迎合乎條件者洽貸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鼓勵輔導家庭農場接受委託經營或共同經營或合作農場方式經營,以擴大農業生產規模,設有加速農村建設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專案貸款,另為鼓勵優秀農村青年留農創業與改進農業經營,提高農民所得,設有加速農村建設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與改進農業經營專案貸款,該二項貸款目前均尚有餘額,歡迎合乎條件之農漁民洽貸。

        農委會表示,為協助促進農場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凡接受委託經營,其面積在三公頃以上之家庭農場經營者;或經政府或台糖公司輔導成立之共同經營計劃項下,採共同經營之家庭農場經營者;以及合作農場,需投資或經營週轉金者,均可申請加速農村建設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專案貸款。本項貸款利率為年息5.5%,期限最長10年,家庭農場接受委託經營面積低於10公頃者,最高額度為新台幣400萬元,10公頃以上者,最高額度為新台幣600萬元;共同經營組織之家庭農場,最高額度為新台幣200萬元,但一個共同經營組織,最高額度為新台幣900萬元;合作農場最高額度為新台幣900萬元。合乎條作者,歡迎逕向當地中國農民銀行或農、漁信用部洽貸。

        農委會指出,對於從事農業生產、運銷、加工、手工業及農業服務等事業之創業或改進擴充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凡身心健康,年齡在18歲至40足歲(以貸款經辦機構收件之日為準)有志從事農業經營之農村青年,均得申貸加速農村建設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與改進農業經營專案貸款。本項貸款利率為年息5.5%,期限最長10年,每人貸款總餘額最高為新台幣600萬元,青年農漁民創業若有資金需求,可逕向當地中國農民銀行、台灣土地銀行及台灣省合作金庫之分行或鄉鎮區農漁會信用部洽貸。

飼料營養雜誌(p.90)─農委會、九八年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