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農漁民轉業,農委會研擬

「農漁民參加轉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實施要點」

        行政院農委會因應我國加入WTO後,農業部分產業之農民可能面臨失業之衝擊,鼓勵真正有轉業意願之農漁民參加二個月以上之轉業訓練,學習轉業之技能,在訓練期間亦保障其最低生活標準,能安心學習而無後顧之憂,同時鼓勵農漁民參加現行全國十三所公共職業訓練中心所開辦之百種以上職類之訓練,以增加農漁民可轉之行業,特研擬「農漁民參加轉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實施要點」,於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

該補助實施要點之重點包括:

        (一)依現今勞動基準法制訂之基本工資之標準為15,840元,發放農漁民參加轉業訓練期間生活津貼每月16,000元。

        (二)發放之對象為農漁民本人或配偶之身分且參加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各類全時(日)制養成訓練,其訓練期間滿三個月以上者(或服務類訓練滿二個月),最高以補助六個月為限。

        (三)農民身分之認定為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保被保險人,漁民則指漁會甲類會員,同時為利於訓練之進行,年齡限制為十五歲至五十五歲。

        (四)受訓學員於職業訓練開訓前向當地農民團體提出申請,審查其資格後送職業訓練機構參加訓練。

        該會表示,如參加人數超出預算,將由農委會依政策需要另定優先順序。

        農委會強調,除由該會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專案性之農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外,同時該會亦呼籲並鼓勵符合資格之農漁民參加全國十三所公共職訓中心所舉辦之各類養成訓練,八十七年下半年之各職訓中心招訓簡介將分送各農漁會供農漁民參考。

飼料營養雜誌(p.98)─農委會、九八年七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