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加入WTO畜牧產業因應措施

壹、畜牧產業發展面臨問題

        一、市場貿易國際化、自由化,國內畜禽生產成本居高,相關生產資材進口稅賦之減免乙節仍需與財政部積極協商,整體而言,畜產競爭力有待提升。

        二、畜禽防疫制度及疾病監控體系未健全,口蹄疫、豬瘟及新城雞病等重要畜禽疾病待清除;加以畜禽產品去私頻繁,疾病控制不易。

        三、消費者要求日嚴,國內禽肉衛生檢查制度仍未建立,豬隻屠宰衛生檢查及藥物殘留監控體系尚待落實,肉品安全亟需改善。

        四、環保壓力高漲,畜牧場污染防治及綠化、美化工作有待加強,另臭味及蒼蠅問題也需全面解決,以符合日益嚴格之環保標準。

貳、畜產品諮商結果

一、豬腹脅肉議題:

        (一)在入會前允許自美國每年進口豬腹脅肉5,000公噸。

        (二)入會後豬腹脅肉採關稅配額方式開放,自2005年開放自由進口。

        1. 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1年為6,160公噸,2004年為15,400公噸。

        2. 配額內稅率:入會第1年15%,2004年降至12.5%。

        3. 配額外稅率:入會第1年60%,2004年降至50%。

        (三)美方同意我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

二、雞肉議題:

        (一)在入會前允許自美國每年進口雞肉10,000公噸。

        (二)雞肉入會後採關稅配額方式開放,自2005年開放自由進口。

        1. 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1年為19,163公噸,2004年為45,990公噸。

        2. 配額內稅率:入會第1年為25%,2004年降至20%。

        3. 配額外稅率:依不同部位課稅,腿翅入會第1年每公斤64元,2004年降至54元;其他部位雞肉入會第1年每公斤40元,2004年降至34元。

        (三)美方同意我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

三、雜碎議題:

        (一)在入會前允許自美國每年進口豬雜7,500公噸,牛雜5,000公噸,依現行稅率為50%至15%不等。

        (二)部分豬雜(包括腸、胃、橫膈、腳、蹄膀)入會後採關稅配額方式,至2005年開放自由進口;其餘畜雜入會後即開放自由進口。

        1. 豬雜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1年為10,000公噸,2004年為27,500公噸。

        2. 配額內稅率:入會第1年為25%,2004年降至15%。

        3. 配額外稅率:入會第1年為310%,2004年降型265%。

        (三)部分雞雜(包括爪、肝、心、脖)、鴨鵝雜(包括心、肝)須於入會後即開放外,其餘入會後可採關稅配額方式,至2005年開放自由進口。

        1. 禽雜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1年為1,836公噸,2004年為3,672公噸。

        2. 配額內稅率:25%。

        3. 配額外稅率:入會第1年為400%,2004年降至340%。

        (四)美方同意我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

參、加入WTO畜牧產業重要措施

一、產業調整措施

        (一)加速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產業競爭力

        配合國家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既定政策,因應市場開放及降稅之自由化措施,輔導產業加速調整生產結構,以降低生產成本與改善品質,並推動優良畜產品認證與拓展本土性產品,提升產業競爭力。另建立畜產資訊中心,提供國內外產銷資料,鼓勵業者海外投資。

        (二)落實動物防疫工作,強化疫情監控與通報系統及獸醫診療體系

        建立畜牧場自衛防疫體制,提升疾病檢診服務,加強疫情通報系統,建立最少疾病種畜禽生產體系,推動重要疾病之預防治療及控制計畫,開發有效疫苗及診斷試劑,充實即有之動物保健中心設備及功能,加強報業獸醫師在職訓練,協助推動防疫工作。落實撲滅豬瘟、口蹄疫及新城雞病計畫。

        (三)保護消費者權益,健全畜產品檢驗體系,落實畜產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

        加強動物用藥品及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之管理,建立畜產品藥物殘留防範與監控體系,以維護國民健康。畜牧法通過後,將禽畜屠宰場、肉品檢查與肉品來源追蹤等管理一元化,並提升肉品衛生檢查及檢驗技術,提供國人衛生安全之優質肉品。此外,建立優良畜產品認證標誌、品牌及供應體系,區隔與進口產品之市場,以爭取消費者對國產品之信心及支持。

        (四)強化畜牧科技效能,充分落實研究成果利用加強畜牧科技研究效能

        依據產業發展需求,訂定科技研究方向,以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銷成本為重點。利用生物技術,從事疫苗及診斷試劑之開發,提升防疫與檢疫技術。利用胚胎移殖,加速畜禽生產性能改良,另推廣畜牧自動化計畫,以全面提升畜禽管理效能。

        (五)規劃興建畜牧產業公共投資設備

        未來擬以BOO或BOT方式,推動規劃興建之畜牧產業共同投資設備及其功能說明如下:

        1. 畜禽產品物流中心:輔導生產者組織(團體)將生產者產品充分商品化,並於主要消費地設立經營大型物流中心,結合(收編)既有業者之銷售機能(通路),建立銷售通路網,精簡運銷通路,排除不必要之中間業者,及降低中間費用。

        2. 加工(出口)廠(區):未來因消費需求及豬腹脅肉、腿翅部位肉及內臟之大量進口,國內畜產品售價結構將改變,在健全之肉品衛生檢查與死廢禽處理制度建立下,規劃設立加工(出口)廠(區),生產或代工高附加價值之加工品供應國內所需或出口,提高業者收益。

二、農民輔導措施

        (一)建立產銷秩序,輔導畜牧產業團體發揮自主調節功能

        健全畜牧產業團體組織,並凝聚共識,輔導建立企劃生產和契約供銷制度;充實畜牧發展基金,建立產銷預警制度,視市場需求調整生產計畫,並由產業團體執行產銷穩定措施。此外,輔導業者組織產銷班或合作團體,鼓勵班員與杜員共同採購生產資材及共同運銷,降低產銷成本。另推動策略聯盟及統合經營理念,分攤產業風險,開創產業榮景。

        (二)留農輔導規劃

        依據國內現階段畜牧生產成本結構,及近年來產業發展過程經驗估算,未來毛豬價位可能維持在每百公斤3,500至3,800元、白肉雞每公斤25元、雞蛋每公斤20元,因此,未來畜牧生產將以經營效率高、生產成本低者為主幹,本會將加強此部份農民之輔導。另就飼養規模方面分析,毛豬方面,在養頭數為1,000至5,000頭者因經營效率較高,可能較具競爭力;而傳統式肉雞戶因為設備尚未完全更新,在疾病控制不易及成本難以下降之情況下,競爭力可能較弱,因此,未來肉雞飼養可能集中於飼養規模達5萬隻以上之現代化專業養雞場。

        (三)輔導不具競爭力之畜牧業者離牧

        由於我國加入WTO之條件已大致確定,且我同意入會前給予美國頭期款,包括豬腹脅肉5千公噸、雞肉1萬公噸、豬雜7千5百公噸及牛雜5千公噸,國內畜牧業不具國際競爭力者,應輔導其離牧轉業,第一階段將以1千頭規模之養豬場及傳統肉雞舍為優先,俟入會後視產業受損情況,再予以評估規劃蛋雞及其他畜禽業者離牧事宜。

三、環境保育措施

        (一)落實環境保護,加強推行廢棄物處理工作,建立永續經營之畜牧產業

        加強畜牧場污染監測或查核,建立畜牧污染處理技術輔導體系與設備維修服務網,配合相關法令輔導水源水質保護區內營利性畜牧業者全面停養,減少河川污染,確保水質安全。推廣畜禽廢棄物減量、綠化、美化與資源回收利用計畫,利用生物技術防治畜牧場臭味污染。

        (二)俟「動物保護法」通過後,規劃補助縣(市)政府設置流浪動物留置中心或委由民間經營中途之家,以加速流浪動物之處理。

肆、施政願景

        一、預古未來畜牧產業將以內銷為主,兼顧環保及生產效率之原則來發展,其生產成本將隨生產技術改善、產業組織整合以及經營效率之提升而降低。

        二、產業組織整合方面,將依產業自主自律原則,鼓勵產業團體由計畫生產、加工、銷售、以統合經營,策略聯盟方式來健全產銷體系。

        三、疫病控制方面,將加強提升整體防疫效率,有效阻絕海外惡性傳染病之入侵,並加速撲滅重大動物傳染病,及對輸入動物產品加強檢驗及檢疫措施,發展本土性畜產品與進口畜產品區隔,以提升國產畜產品之市場競爭力。

        四、污染防治方面,藉著生產流程合理化與機械化,節省人工,以改善生產環境衛生、降低污染及增加資源回收,達到產業永續經營目的。

        五、消費者保護方面,藉著提昇畜產品品質與檢驗技術,賦予生產者對消費者負責之觀念,在政府有效監督及生產者自發性管理作業下,提供消費者衛生安全之畜產品。

        六、換言之,未來的畜牧業經營將朝向少疫病、低成本、經濟規模化、企業化發展,成為一個高效率、高品質、環境容許(high efficiency, high quality and environment friendly)的現代化產業。

        (87年豬場自衛防疫與養豬產業發展研討會)

飼料營養雜誌(p.17∼21)─程中江、九八年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