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看到的丹麦养猪(二)
种雄猪
在丹麦,种雄猪可用多久,并没有统计资料,据其他资料推测,大约是二年。
种雄猪是生後七~八个月,体重一○○公斤以上时才开始配种,最初的次数很少,体力旺盛期也不做一周四回以上的配种。
在丹麦开始猪的人工授精,是从一九六三年开始。
人工授精的最大问题是要抓住配种的适当时期,在同一发情期重覆配种,可提高约六%的受胎率。
在丹麦,人工授精尚未普及,但将来可能更加普及。
繁殖猪
丹麦的养猪家非常重视产後第三周的仔猪数及一窝仔猪的总体重,以为繁殖力与母性能力优异的繁殖猪选拔标准。
理想的仔猪数是一一~一二头,重量是五五~六○公斤。影响於产子数的遗传度只有十一%,但影响及泌乳能力、哺育能力,气质等,对仔猪发育不可或缺的母性本能之遗传力,被认为达三六%。
因此,以繁殖种育成为目的做选拔时,最好从已经四产或更多的分娩而有优良成绩的母猪所产的仔猪选择育成。
FAF 养 猪 饲 料 配 合 表 |
||||
饲 料 名 | 1 号 | 3 号 | 5 号 | 6 号 |
用 途 | 母 猪 | 仔猪3~12周 | 肥 育 用 | 肥 育 用 |
100 kg FE 可 消 化 钝 蛋 白 质 % |
98 13 |
100 12 |
100 14 |
100 14 |
大 麦
细 粉 燕 麦 细 粉 小 麦 细 粉 小 麦 麸 皮 大豆粕(浸出)二三二粕 ( 粕 ) 骨 肉 粉(同 上) 脱 脂 粉 乳 乾燥酵母(粗蛋白45%) 苜 蓿 粉 亚 麻 种 子 细 粉 粗 糖 磷 酸 钙 炭 酸 钙 硫 酸 铁 饲 料 盐 矿 物 质 配 合 维 他 命 配 合 |
61.5 10.0 6.0 3.0 4.0 5.0 4.0 - - 5.0 - - 0.3 - 0.15 0.25 0.5 0.3 |
69.5 10.0 - - 4.0 4.0 - 3.0 2.0 - 2.0 2.0 0.4 0.3 - 0.3 - 2.5 |
68.65 10.0 2.0 - 12.0
3.0 3.0 - - - - 0.2 0.5 - 0.45 - 0.2 |
69.05 10.0 2.0 - 12.0
5.0 - 1.0 - - - - 0.3 - 0.45 - 0.2 |
丹麦育种中心的成绩中,有关产子数与离乳率如下:
在育种中心的产子数与育成率(一腹仔猪数)
一九六○~六一年 | 一九六五~六六年 | 一九六九~七○年 | |
育种中心数 分 娩 数 分 娩 时 离 乳 时 育 成 率% |
259 5,284 11.2 9.4 83.3 |
236 6,518 11.3 9.5 84.3 |
178 6,068 11.2 9.5 85.2 |
本成绩显示相当安定的数字,但仍可看出向上的倾向。按在育种中心的猪,初产时若共生产六头以下时会被淘汰。
其他,有关死产或畸型等也有记录,在这十年间,死产是三~四%,畸型是○.二~○.三%。
被选拔出来的仔猪,从头起即与肥育猪分离,以育成猪用饲料育成,在肥育猪的出售体重(八五公斤)时再行选拔,生後八个月,体重一○○公斤时配种为一般。
多数仔猪生产者所实行的配行时期的选择法是;把第一次的发情日期记录下来,而在第二次发情时实行配种。
繁殖猪的更新与补充,为了一○○头的繁殖猪的维持,他们认为需要四五头的预备猪。但是育成猪到九○公斤体重的过程,因不发情淘汰八%,不妊流产等淘汰八%,四肢故障等四%,计淘汰二○%,已由示范农场获得相当正确的成绩,所以为了维持一○○头的繁殖猪,每年需要五六头左右的育成猪以便补充。
丹麦人实行养猪放牧的农家很少。
我们所习见的是养猪场附设有运动场,但丹麦的做法迥然不同,是怀孕猪的系留式饲养法。
怀孕猪的击留式饲养法,大别起来有两种方式,其一,一头份的宽度是六五~七五公分×二公尺的箱型木制或铁制的猪栏,前端有饲槽。另一种是合饲槽的长度与猪体长一半,在这特制的槛里,把猪以铁制的支柱(stanchion)扣住的饲养。
用这种方法,把怀孕猪继续饲养三个月馀,几乎不致惹出问题,不过有些系统的猪可能容易引起麻烦,则可把该系统淘汰即可。
限制怀孕猪运动,以及给予自由运动时的比较试验,已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结果,繁殖率、仔猪发育、饲料要求率以及健康等毫无轩轾。只有一种小小的倾向;有运动的使用年限多一点点。一方面,有运动的猪的再配种率比不许运动的猪多二倍。
仔猪的离乳时期
我们一般实行的是生後三十~四十天的离乳,但丹麦是生後八周龄才离乳,至今仍被坚守着。
其理由是离乳後到体重二○公斤时的成长并无差异,但早期离乳猪的二○~九○公斤时候的饲料要求率较高,屠体品质变厚脂。
不管是五周龄离乳或八周龄离乳,其後到发情及受胎的期间总是一样的,如果不太重视屠体品质的话,五周龄离乳可以提早母猪的利用率。
肥育猪
从丹麦育种中心生下来的最佳的猪在後代检定试验场所表示的产肉能力如下:
後代检定的成绩拔粹:
年 次 | 到 达 日 龄 | 一日增体量(g) | 饲 料 要 求 率 | |
二○公斤 | 九○公斤 | |||
一九二六~二七年 | 六八 | 一八○ | 六二三 | 三.四四 |
一九五一~五二年 | 七六 | 一八○ | 六七四 | 三.○六 |
一九六二~六三年 | 七九 | 一八四 | 六七三 | 二.九七 |
一九六九~七○年 | 七四 | 一七六 | 六八六 | 二.八八 |
看上表即知,优秀的猪的平均饲料要求率是二.二二,亦即二○~九○公斤之间,可以二○一.六公斤的饲料成长。但是一般农家的猪尚未达到这个程度。
丹麦养猪农家有相当数目参加「养猪经济检定合作社」,合於肥育猪三○%以上年间三五○万头的猪,受到这种检定而从事生产。另外,还有不少农家自己在进行着检定。
这种「养猪经济检定合作社」是丹麦农家自己创始的,并未受到补助,雇有检定员,检定员持有猪的体重秤,二周一次,把社员的猪过磅,以该社员所用饲料为依据,计算出将二周的推定增体量以及各猪舍一次的给饲量。农家只要照该计算饲料,朝夕二回给与,即可无错。直到了最近,合作社不仅计算出饲料,可能已经做到经营分析那种阶段。
这种经济的猪的给饲法,使农家获得比在合作社所用的款项更多的利益,同时对生产物的品质提高俾益很多,这是不应忽视的。
丹麦为了生产最佳品质的猪肉,对养猪饲料的研究不遗馀力。在养猪课本有关各种饲料的记载也极为详尽,不备说明各种成分在营养上的重要性,且重视各种饲料对肉质的影响是与日本等国迥异之处。
位於佛恩岛的饲料协同合作社「FAF」所生产的猪的配合饲料比率如下:(刊在头一页)
1970 年 10 月 5 日 改 正 猪 肉 现 格 单位 mm |
|||||
背 脂 肪 | 侧面脂肪 | 上肉1kg生产者价格1972年10月23~28日 | |||
肩 上 | 背 中 | 上 | |||
A1 (超级) A1 A B |
42
42 46 52 |
15
24 28 34 |
15
22 26 32 |
24
24 27 35 |
242元
233 220 211 |
这些饲料都是粒状化的完全配合饲料,粒状化的理由是饲料效率提高,超过了加工费之故。
与目前台湾或日本常用饲料比较时,值得注目的是对肥育猪禁止使用鱼粉这一点。其理由只有一项:消费者讨厌移行於猪肉的鱼臭。倘若发现了鱼臭,循由屠体印,找到生产者,可以要求损失赔偿。
再一个特徵是饲料原料里副产物很少这个事实。饲料的大约八成是以大麦为主体的麦类细粉所占据,麸皮、糠类只在一部份使用,其他不用。
丹麦的法律要饲料厂商标明配合饲料的含有成分及配合比率,而日本则有成分表,配合着些什麽,使用者都讳莫如深。
换句话说,日本的饲料业者都是把便宜的原料搜集,高价卖给养猪家。
丹麦的肥育猪出售,依照下表标准决定等级。
本标准随着丹麦的猪的改良,品质的提高,愈来愈严格。右边附记的价格,是由一九七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的农民合作社杂志引用的。
这以外值得注意的是,不足於本规格的屠体重,或太多,各等级都会,就每公斤降低约十三元上肉的单价,若在屠体的皮上有黑色的斑纹也会毫无保留的被降格为B级。生产者为了出售符合这些规格的猪,得做各种的努力才行。
丹麦的养猪是输出产业,有非常严格的品质管制,所以一如前述,五周龄时离乳会出现厚脂,则繁殖猪的回转如何的提早,这种理论也不至普及,同时明知肥育猪可做不断给饲,但饲料效率会提高○.四,背脂肪会增厚三.三公厘,於是农家只在晨昏二次计量给饲。
猪 舍
丹麦猪舍的特徵是窗户小,砖砌的密闭式猪舍,这可能是气候寒冷的关系,在别的国土未免太勉强。
关於粪尿处理问题,虽未见到完全的结论出现,大概可以做如下的说明。
在丹麦,用水去冲洗猪舍的方式,为了增加湿气的理由,完全未被考虑,最普及的是以一轮车与角铲的古老清除法。
利用机器把猪粪运出的方法,有各种各样,其中较普及的是利用电动马达与链条往复运动的简单的排粪装置。
本机器可以做种种的组合,只要按钮,也变成完全自动式排粪装置。最普及的方式是将粪的移动沟设在猪舍排粪沟的直角方向的地方,在交错的地方挖坑,用角铲把粪铲下去,则机器会把粪运出去。尿会单独流到粪坑。
以上,已经大抵说明了丹麦的养猪情形。
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丹麦与英国共同加入了EC组织,则丹麦农业可能发生极大的变化,经济可能更加的繁荣。从猪肉来说,上肉每公斤,可能提高约四○~五○元,那麽丹麦经济必定会好转,投资踊跃,经济大起飞也有可能性。(全文完)
(黄玛 译自养猪便)
现代畜殖(63~68)-中 山.六十三年一月第1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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