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用種雞育成七法

        進行肉用種雞的育種工作時,選拔的要點在具有快速且合乎經濟條件地增加體重的能力。但快速成長的肉用種雞的特性,與早熟性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而具有早熟性的種雞卻多半會產不能供作種蛋使用的不合規格的小蛋,可以說是作為肉用種雌雞的欠理想的特性。

        同時,如果過於偏重於遺傳的增體量,結果卻又難免產生容易變成過肥的缺陷。所有家畜,當一旦長成過肥時,繁殖能力便會隨之趨於低下,同理,雞隻過肥時,受精率及產蛋率也會隨之趨於低下。

        因此,為著盡量由肉用種雞獲得較多的合乎規格的種蛋,有賴於種雞業者採取妥善的飼養管理,來適度抑制牠們的成長,使之難以毫無保留地發揮其原有的成長快速及早熟的遺傳特性,因此,為著抑制其成長、早熟,一般研究者們都主張採取限制給飼法。為供參考起見特列舉肉用種雞七法於下:

一、限製給飼料法

        限制給飼法可大別為兩種:第一種是降低飼料全般的品質,或弄亂飼料中的營養素的均衡狀態,以使肉用種雞雌雛無法攝取達到最大發育在所必需的營養素的方法;第二種是更為有效的限制飼料給與量的方法。也就是每日將飼料過秤後給與或限制飼料給與時間的方法。

        降低飼料品質的限制給飼,就理論而言,似有相當效用,其實卻不如想像有效。這是基因於雞隻具有由增加低品質飼料的攝取量,來採取足量營養素的本能的綠故。縱令如此,研究者們卻並不因而放棄降低飼料品質的給飼法的構想,而仍然繼續在探索有效的飼料中。

二、給與高纖維飼料

        這是利用多量不消化纖維,也就是配合多量燕麥殼及穀殼(粗糠)等以增加飼料的體積沖淡飼料營養的方法。換句話說攝取量如果正常,給與高纖維飼料時便只能供給相當於為促進最大發育所需量的約七○%,但根據美國及加拿大的研究,高纖維飼料的採取量由於約增加近六成,這樣一來非僅攝取了足夠的營養素,且飼料費也反而偏高。

三、限制熱能

        根據美國學者們的研究,如果藉降低飼料熱能的含量來延遲肉用種雞雛的性成熟及使之不致過肥,對於開始產蛋後的產蛋成績卻有著不良影響。

四、限制蛋白質

        將普通的肉用種雞用的飼料蛋白質量一六%降低至一○%以下,來延遲肉用種雞的性成熟,對於產蛋成績則不會發生有害的影響,且能抑制成長。但這時同樣會因為飼料的攝取量增加,而使飼料費偏高,這樣一來,對於延遲性成熟可以說幾乎無效。

五、限制日量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限制一日份飼料給與量的方法倒是最為有效、安全的方法。這方法有二種:第一種是限制一日份的飼料給與量為自由攝取量的七五%的方法,通常自八至一○週齡起開始限制,而於二四週齡解除限勸。在當今世界上站在領導地位的種雞場,都各別訂定適合自場種雞的限制給飼法,同時印成簡單明瞭的小冊子頒發給麾下各種雞場使用。

        茲特介紹其典型的限制例於下;自一○週齡起,一○○隻一日份限制為一二磅(五、三公斤),其後逐週增加給與量,至二四週齡時,一○○隻一日份的給與量增加到二八磅(一二.六公斤),此外,一○○隻每日另加燕麥全粒二至三磅(九○○至一、三五○公分)作為撒飼給與(撒布於床面)。

        遵循上例所顯示的給與法,能夠適應雌雞的各該發育階段從事飼養管理。採用這方法的結果,可使二四週齡時平均體重,減至五.七五磅(二.六公斤),較自由採取時的同週齡肉用種雞體重六.七五傍(三至三.二公斤),顯著地受到抑制,同時可使性成熟延後三至四週。但當每次給與飼料時,最重要的莫過於要採取快速(手腳要敏捷),以避免雞群為爭食而引發相互間的打鬥,可以說是並不簡單的方法。

        撒布燕麥(燕麥難於獲得時可用其他穀類代替)的用意,便旨在防止打鬥,燕麥廣撒於墊料或地面上是件容易事,同時可利用雌雞在啄食燕麥的空間將飼料平分於各給飼器中。

        因此,可以說所有限制給飼法,都可藉採取撒布燕麥的方法,來防止雞隻為爭食而引發的彼此間的打鬥。但日糧限制法也有缺點:如蠻橫強悍的雞則捷足先登地佔據一方狼吞虎燕,而較為軟弱的雞便只有吃殘餘飼料的份。當發生這種情形時,雞群內雞隻與雞隻間的體重及性成熟便不一致,而終於招致不良的結果。而撒布燕麥便可緩和這問題。此外,為避免發生於給飼器周圍的打鬥,及軟弱雞隻的被欺凌,一隻份所佔的給飼器的寬度必須有六英寸(一五公分)以上,同時非但要適當地配置各給飼器,且要注意於各給飼器內分配以等量的飼料。

六、隔日給與法

        隔日給與法,顧名思義是給與一日停止一日的方法,採用這方法時,為便於實施起見,必須於給飼器上加蓋,不然便要麻煩地撒去給飼器,使無法攝食到飼料。給飼日,如飼料吃完後可再行補充,縱令雞隻的食量再大,由於受囊及消化管容量的制約所限,可以想到必沒有一日內攝食二日份的飼料量之理,結果,一日份的飼料攝取量(二日平均)約為自由攝取時的七五%。停給日也有撒布以二磅(○.九公斤)燕麥者,這種補隔日給飼法的不足的作法,與其說是補充營養,不如說以讓雞隻忙碌一番為目的恰當。

        比較起限制日量法來,隔日給與法的優點是縱然是較弱的雞,於強悍蠻橫的雞吃飽了肚皮後仍有足夠的時間去攝食飼料。因此,給飼器的大小不太會構成問題,一隻份少至四英寸(一○公分)也不致發生不足情事。

        正因為如此,雛雞的發育也相當均勻,同時具有無需如日量限制法那樣地每日秤量飼料的優點。當進入產蛋期恢復自由攝取飼料時,雞的消化管也有足夠的大小來適應。

七、併用二種限制法的給與法

        在種雞業者中也有併用二種限制給飼法以從事限制給飼者。此法為秤量二日份的日量限制量,而一日給與二日份量一日停給的隔日給與法,這樣做秤量的手續較每日秤量一次減少一半,且兼有隔日給與法的優點。總之無論採取任何一種方法,都必須遵循下列四原則:

1.起碼應於八週齡以前讓雛雞自由攝食飼料,以促進骨骼及肌肉的發達。

2.一旦在雞群中發生了病雞及緊迫的跡象,應立即恢復自由攝食,以促使迅速復原。

3.採取人為的限制給與量時,勢必無法避免增加發生惡癖的危險性,因此,有稍為減弱照明光線以使雞舍稍暗的必要。

4.當雞群有雞隻開始產蛋時,有立即停止限制給與而恢復自由攝取的必要。否則,對於產蛋率及蛋重便會發生不良影響。

        在這階段所採取的限制給飼法,應先計算出自由攝食一日份的採取量,作稍為減量給與的依據。例如每一○○隻份減少一磅(○、四五公斤),那末一○○隻一日份的給與量以減至三○至三二磅(一三.五至一四.四公斤)為限。如果限制給飼量過大而超過了這範圍,則將招致產蛋率的低下,反而比自由攝取時更為不利。(劉剛譯自科學飼料)

 

現代畜殖(26∼27)-劉    剛.六十三年一月第2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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