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已訂定至86年度預定完成之產銷專案計劃

 

前言

( 八十一 ) 年四、五月間由於食品類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引起各界之關切農委會已研擬完成「改進蔬菜產銷專案計畫」報奉行政院核定施行,上開計畫係為一年期之短程計畫。為加強重要產品之產銷整合,以建立合理之供需秩序,遵照郝院長於八十一年六月十六日有關「農政單位應將改進農產運銷系統列為今後主要工作」,「為調節供需應從生產與銷售系統著力」等指示農委會並選擇水果、花卉、水產品、毛豬、肉雞及雞蛋等六項產品,分別規劃成立改進產銷專案計畫,另研擬改進蔬菜產銷之中長期計畫納入專案計畫,一併自本 ( 八十二 ) 年度開始執行。

本專案計畫之總目的為建立現代化之產銷體系、均衡農產品供需及穩定價格、提高產銷效率、提升市場競爭力,以增進農民收益減輕消費者負擔。各產品專案計畫均已訂定至八十六年度所須達成之重要產銷改進目標,規劃出各產品長期之產銷藍圖。經多次邀請有關單位研商,規劃之策略為:以市場為導向,依據市場需要之數量、品質規格,指導各種整合工作,包括個別產業之產銷單位、產銷計畫、試驗研究與推廣,以及計畫執行體系之整合。

各專案計畫將循農建計畫執行體系推動,為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除辦理經常性追蹤外,將辦理專案評估工作,評估計畫目標達成率。八十二年度所推動的產銷專案計畫是建立產銷體系的第一步,今後將繼續擴及其他產品,希望藉由整體的規劃及徹底的執行,以達到強化產業體質、提升市場競爭力,均衡供需及穩定價格之目的。

 

【肉雞產銷專案計劃】

壹、計畫緣起

由於肉雞生產週期短,生產潛能相當大,雞農又多短視,常抱持投機心態, 價格上漲則大量生產,致生產資料不易掌握,價格無法穩定,數量無法完全配合市場需要。

雖然目前政府輔導民間組成三台肉雞合作社,唯總社員數只佔飼養戶百分之三十,其中又以白肉雞居多,籌設之電宰廠也尚未開始營運,故調節價格的功能有限,實際效能之發揮尚待加強。

現今電宰比率土雞約只佔總量之百分之五,白肉雞約佔百分之五十二,其餘仍為活體交易,價格常受中間商販控制,無法合理反應成本。加上一般雞農仍習慣於傳統之交易方式,且目前並無理想之運銷制度,生產者在資訊不足又無法團結以抗衡買主,電宰雞肉尚未普及,直銷及垂直統合經營之制度尚待建立之情況下,價格受販運商控制,雞農幾無議價之能力。

總之建全運銷制度,控制產量,提高雞農議價能力,發揮合作社之功能,提升消費水準,擴展加工層次為今後待加強之方向。

貳、計畫目標

一、擴充家禽發展基金之基本基金

為能充份發揮基金之效能,供應緊急措施所需,必要時編列預算充實家禽發展基金另外由業者捐助補充基金每年達一千萬元,以發揮調節產銷及安定價格功能。

二、組織肉雞班成立聯誼會,定期提供生產動態

將全省雞農組成肉雞產銷班三○○班,並成立縣級聯誼會,納入養雞協會之下運作,不僅形成一貫之系統,有利政令推行,更能定期提出生產計畫,配合相關業者舉行之資訊研判會議,使產、銷平衡,物價平穩。

三、輔導公民營電宰場,提升產品品質;建立垂直統合經營體系,建全銷售管理

鼓勵農民加入公、民營企業或合作社,統一由電宰廠屠宰肉雞後以生鮮或冷藏方式,運至屠體配銷中心,銷售至市場、超市及消費合作社等機構,消弭南雞北運溫體銷售之方式,減少中間商人剝削,使產、運、銷三方都能獲能適當之利潤,維持肉雞價格在總生產成本之合理價格。

四、台北市至八十四年底期能停止白肉雞活體交易,八十五年底停止土雞活體交易,全面改由屠體供應。

五、其他省、院、轄市期能全面停止活雞交易,全部改由屠體供應

參、執行措施

一、生產改進措施

  1. 輔導養雞協會、肉雞產銷合作社、家禽發展基金等三個禽農團體、充分發揮產銷調節功能。
  2. 組織全省肉雞產銷班,定期提出生產計畫,充份掌握雞源,維持產銷平衡。
  3. 輔導家禽合作社、電宰廠、飼料廠、雞肉加工廠及養雞場辦理肉雞產銷契約,使養雞戶全面加入統合經營系統。
  4. 調查每週小雞數量以推估肉雞供應量,由相關業者舉行資訊研判會議,並按月發行報導,供各界參考。
  5. 蒐集七處有色雞批發據點之交易資訊,及執行高雄等九處產地交易行情報導,使價格形成合理化。並按月發行報導,供業者參考。
  6. 加強家禽疫病防治
(1)加速內臟型新城雞瘟之撲減。
(2)種雞場衛生管理之改善。
(3)確實掌握疫情。
(4)重要家禽疾病之調查與監測。

二、運銷改進措施

()興建家禽批發市場及加強其經營管理

    1. 輔導臺北畜產運銷公司加強辦理屠體交易,建立屠體交易制度。
    2. 輔導臺中肉品市場擴建家禽交易場、辦理活禽批發業務及屠體交易業務。
    3. 補助臺東縣肉品市場興設家禽電宰場。

()改進家禽運銷制度與建立肉雞產銷資訊及預警制度

    1. 輔導家禽合作社辦理肉雞屠體分切及加工品直銷。
    2. 辦理電宰雞肉宣傳促銷。
    3. 建立肉雞產銷資訊體系。
    4. 改善運銷技術建立家禽屠體分級制度。

三、緊急產銷調節措施

()促進價格回升

    1. 由合作社運用基金適度進入市場收購、儲藏過剩肉雞,促進價格回升。
    2. 利用台北農產公司所屬超市及農會系統超市辦理促銷活動,以擴大消費。
    3. 種蛋全面停孵。緊急淘汰過剩種雞,並透過全省肉雞班執行肉雞秩序出雞。
    4. 建立淘汰雞專用屠宰加工設備。

()平抑價格上漲

    1. 根據產銷資訊,一旦發生供應量短缺時,由家禽發展基金會透過家禽合作社調節。
    2. 供應嚴重短缺,由政府指示家禽生產合作社專案進口。

肆、相關配合措施

已請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訂定「台灣省非都市土地變更為專案輔導畜牧事業 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於最近可頒布實施。該作業要點頒布後,可解決畜牧產、製、銷、貯、廢物處理等取得土地之法令依據。

伍、經費需求

八十二年之經費預算已編定新台幣一億一千七百九十九萬元。

一、在八十二年度以前編列預算,將家禽發展基金目前之基本基金酌予增 加,充分提供緊急調節產銷之基金。

二、自八十二年起由農建計畫、農業自動化相關部分及改善家禽產銷計畫 項下經費同籌措每年五仟萬元支應,以供執行本措施之用。

陸、預期效果

一、維持價格平穩

充分供應市場雞肉,維持肉雞價格於合理情況。

二、維持產品供應量平穩

  1. 由肉雞班組織提供生產資料,並由養雞協會彙整後,提供農民,以適度調節生產。
  2. 由業者自行協調種禽進口數量,以管制產量,並適時淘汰老齡母雞,以免生產過剩。

三、提高垂直統合經營比率

  1. 由合作社及其電宰場之營運,建立直銷管道。使雞農之雞隻→合作社電宰廠→分切包裝→各銷售據點。
  2. 建立完全競爭市場,開設新直銷據點,減少運銷轉手層次,建立直銷管道及屠體配銷中心,推廣國人食用冷藏生鮮禽肉。
  3. 鼓勵建立契約式經營方式,負責銷售其契約農戶之雞肉。

四、增加調節功能

  1. 由家禽發展基金會適時提供融資,委託家禽電宰廠屠宰後儲存,調節 市場過剩貨源。

  2. 開拓供應國軍部隊及二次加工產品之市場

柒、工作分工

業務執行編組:

  1. 中華民國養雞、養鴨協會負責整合業者之意見,提出有關產銷措施、協助加禽基金會及家禽有關合作社執行政府之政令。
  2. 家禽運銷合作社,包括肉雞、雞蛋、肉鴨等運銷合作,除辦理產品共同運銷外,執行緊急因應調節措施。

(蛋雞產銷專案計劃下期刊出)

回首頁 回本期索引

Copyright © 1998 茂群峪畜牧網. 本網站圖文係屬茂群峪有限公司,內文之版權為該雜誌社所
有,非經本公司及該雜誌社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
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 最佳解析度 800x600
Copyright © 1998 Miobuffer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Unauthorized copying and reproduction is prohibited. All trademarks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