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病業策小組』與『家禽保健中心』相輔相成

本會為加強禽病防治措施,承農政主管機關之支持與補助,特成立「禽病對策小組」,其與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近期成立之「家禽保健中心」相輔相成,共同努力控制並撲滅國內主要家禽傳染病的發生,以減少禽農損失而造福禽農收益。

「禽病對策小組」成員,除由農政主管家畜衛生單位 ( 如農委會家畜衛生科、農林廳家畜衛生股、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禽病研究室 )主導外,尚包括台灣大學、中興大學與屏東技術學院之禽病研究知名學者專家、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家禽保健中心」主要幹部及本會施常務理事義燦、蛋種雞、肉種雞、蛋雞、肉雞、有色雞及蛋中雞組的組長,涵蓋官、學、產菁英組成。

第一次小組研討會於 82 年 4月13日召開,討論主題有一、雞傳染性華氏囊病的控制,二、內臟型強毒株新城雞瘟清除計畫綱要,三、介卵傳染性疾病清除計畫綱要及四、成立「家禽保健中心」宣導等案,並獲致初步結論略為:

(一)雞傳染性華氏囊病之控制措施,請研討案。

結論:IBD的免疫計畫請省家畜衛生試驗所分為蛋種雞、肉種雞、蛋雞、肉雞四種模式分別推荐;抗體力價之測定以 ELISA方法為佳。

(二)擬訂內臟型強毒株新城雞瘟清除計畫,請研討案。

結論:

1.希望下游業者向種雞場購買雛禽時詳細詢問抗體力價,藉此提高種雞場參加幼雛新城雞瘟移行抗體標示工作的意願。或將雛雞血清送往有關單位測定,供作疫苗接種時機之重要參考。

2.疫苗使用前應對疫苗供應商詢問清楚,並與獸醫共同研擬適當的免疫計畫。疫苗使用後定期監測抗體,以做為選擇疫苗的參考。

(三)擬訂家禽介卵傳染性疾病清除計畫,請研討案。

結論:

1.雞場衛生管理策略分為種雞場與肉雞場二部份分別規劃推荐。

2.透過各種管道宣傳飼養無介卵傳染病之雛禽所增加的經濟效益,以提高種雞場參加本計畫之意願。

(四)成立「家禽保健中心」宣導案。

結論:

1.種雞場請農林廳畜牧科轉請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廣為宣傳。

2.肉雞場請本會肉雞組於全省肉雞產銷班聯誼會時多加宣導,有色雞組及蛋中雞組亦請比照辦理。

3.請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召開疫苗廠商說明會,以提高疫苗廠商之參與意願。

新城雞瘟免疫接種計畫

一、幼雛移行抗體在 32 倍以下時 ( 含 32倍 ):

種雞、蛋雞:4 天 2 週 4 週 8 週 18 週

活 毒 活 毒 油質死毒 死 毒 油質死毒

每隔 2 ~ 3個月活毒補強接種或監測抗體後再補強

( 活毒補強:32 倍以下,死毒補強 64倍以下 )。

土雞、仿土雞:4 天 2 週 4 週 4 天 2 週 4 週 8 週

活 毒 活 毒 油質死毒 活 毒 活 毒 死 毒 死 毒

白 肉 雞:1 至 5 天 2 至 3 週

活 毒 活 毒

二、幼雛移行抗體在 64 倍以上時 ( 含 64 倍 ):

種雞、蛋雞: 7 天 3 週 5 週 8 週 18 週

活 毒 活 毒 油質死毒 死 毒 油質死毒

每隔 2 ~ 3個月活毒補強接種或監測抗體後再補強

( 活毒補強:32倍以下,死毒補強:64倍以下 )。

土雞、仿土雞: 7 天 3 週 5 週 7 天 3 週 5 週 8 週

活 毒 活 毒 油質死毒 活 毒 活 毒 死 毒 死 毒

白 肉 雞: 7 天 3 週

活 毒 活 毒

三、活毒免疫以點眼、點鼻效果最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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