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雞業界與蛋商公會研商雞蛋分級報價制度

【本刊訊】台灣省雞蛋運銷合作社與台北蛋商公會於82年十二月廿九日假台北蛋商公會會議室開會研商雞蛋分級報價,並初步做成決議:新母雞蛋 ( 每箱 220粒者 ) 每台斤加價二元;另因台北之運銷成本極高的關係要求中盤價多報一元該項決議將透過雙方之團體全面向業界溝通,獲取共識後再行實施。該決議事項造成生產業者甚大的震動,甚多表示反對意見。養雞協會蛋雞組為求該項措施確實能對生產業者及銷售者皆有利益,特於本(一)月十三日假台灣省雞蛋運銷合作社,邀請協會蛋雞組理監事、聯誼會會長、相關合作社代表研商雞蛋分級報價,及籌備成立雞蛋產銷督導委員會。

雞蛋分級報價,生產業者反對聲浪頗多,尤其對中盤加報一元更認為會影響雞蛋之消費數量。養雞協會特為該分級報價辦法,分析利弊得失,供與會研商代表參考:

  1. 在其他週齡雞蛋報價不變而新母雞蛋加價收購時,確可達到增加蛋農收益及加速老齡母雞淘汰的效果。
  2. 但,每台斤11粒規格 ( 每箱 220粒 )之新母雞蛋才加二元,蛋農實際增加之收益有多少?依據有經驗蛋農表示,新母雞下蛋只要10天,雞蛋就超過每台斤11粒之規格,依前述所定規格,下蛋10天以後就不是新雞蛋,無法加價了。
  3. 雞蛋分級裝箱,在現有的設備下,執行起來有沒有困難?蛋農分級裝箱的結果,蛋商會不會認定同意?蛋農會不會誠實地依據標準來分級?蛋農與蛋商會不會經常因分級結果的認定不同而發生紛爭?
  4. 雞蛋分級報價的目的,在促使蛋農能夠按計畫淘汰母雞,生產高品質的雞蛋。若以蛋商訂定的標準,每箱220粒來分級,要達成此目的是乎很困難。
  5. 依據大部份蛋種雞的標準,23週齡之蛋重已達54公克以上( 達到每箱 220粒之規格 )。蛋趨雞在40週齡以前所產的蛋,蛋殼品質應該很好。若能以蛋殼品質來分級,是否比較合理。不但可以達到強迫蛋農加速淘汰老母雞的目的;蛋商因為雞蛋品質良好,發生破損的機率減少,也比較不會發生虧損。
  6. 蛋商要求中盤報價增加一元,是因為台北的運銷成本極高的關係。中盤報價增加一元,許多蛋農表示反對。但是蛋商要求中盤報價增加一元,是否需要蛋農同意?若蛋農不同意,因而導致蛋商無利可圖,是否會殺低產地價?中盤報價增加一元,對雞蛋的銷路是否真會短少,以致要求蛋農減產。在不影響雞蛋消費的原則下,是否應該讓蛋商有較豐富的利潤,則蛋商較有意願,協助蛋農解決問題。

針對該分級報價案,與會研商代表做成決議,先成立雞蛋分級報價研究小組,詳細研究本案利弊得失,再另訂時間開會決定是否實施。研究小組人員為:王武德、劉春泉、楊振欽、金永忠、涂萬財、吳少超、劉坤哲及王道明。蛋農若對該分級報價辦法有寶貴的意見,可來函透過協會提出建議。

本會研商代表並決議成立雞蛋產銷督導委員會,比照肉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模式,做雞蛋產、銷資訊蒐集,與協調、報價任務。委員經與會代表推選結果,由下列人員榮任:

委員兼召集人:王武德、委員兼副召集人:陳火春,其他委員則由官方及業界代表擔任,計有:農委會畜牧處陳晉蒼、輔導處葛兆佳、農林廳畜牧科林振衣、運銷科蕭枝憲。家禽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蛋雞組長、蛋種雞組長、蛋品加工組長、省蛋社總經理、台南縣雞蛋運銷合作社總經理、高雄縣家禽品生產合作社總經理、彰化縣養雞生產合作社總經理、養雞協會蘇三福理事、陳呈祥理事、劉春泉理事、運輸業代表涂萬財、吳少超、李阿青。蛋商代表則由台北市蛋商公會、桃園縣蛋商公會、新竹縣蛋商公會、台中縣蛋商公會、高雄縣蛋商公會各派一人代表。學術界代表為郭義忠。另外超市協會也推派代表一人參加。雞蛋產銷督導委員會成立後,儘速召開委員會議,研商確實可行的辦法,以期蛋雞生產與銷售業者大家皆有利潤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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