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召開加入GATT有關「農業問題」研討會紀要

摘錄自農委會企劃處國貿科廖科長安定之「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之農業協議與我因應對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配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舉辦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第五次研討會,特於83年3月16日假國貿局大禮堂報告「農業問題」研討議題。因為我國加入國際關貿總協對農畜產業會造成衝擊,故此次研討會頗令農業部門之產、官、學及民意代表與媒體之重視,以致會場爆滿,提出問題也特別踴躍,建言特多。

當天本會王理事長、陳常務監事、多位常務理事及各組組長共十餘人亦出席該研討會,茲將研討會重要議題及有關本會業務範圍,摘錄如下:

一、加入GATT及烏拉圭回合協議對農畜部門之影響評估:加入GATT,我可享受各國關稅減讓成果,拓展我國政治、外交與經濟發展空間,藉此表達我國立場,提高國際地位。事實上,目前我國農產品出口年值僅40億美元,以豬肉及漁產品佔大宗,而其中三分之一集中在日本市場。由於近年來台幣升值,工資上漲及面臨東南亞與大陸鄰近國家之出口競爭,出口成長緩慢。尤其烏拉圭回合談判後,國際飼料穀物價格將會上升,勢必增加生產成本或削弱我漁畜產品之出口競爭力。

惟相對的,我加入GATT不但須與相關會員國進行諮商實施關稅減讓及開放市場之義務,也須履行最近 GATT會員國於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開放市場、削減境內價格支持及出口補貼之農業協議。上述後者對畜禽不受影響,但對市場開放方面較為嚴重。由於我國為小農體制,農牧場經營規模小,生產普遍缺乏國際競力,國內農產品一旦撤除非關稅措施或降低關稅保護之後,將使我國農業發展與農民利益受到嚴重之衝擊。就個別農產品而言,由於未來實際諮商減讓之程度尚不確定,因此加入GATT對我農畜之衝擊程度及農民受損程度尚不易評估。因此,農委會僅就開放農產品進口措施之影響作說明。

至於開放畜產品方面,與本會有關者為雞肉及火雞肉,以雞肉言之,我國養雞飼料仰賴進口,目前國內雞肉價格為美、泰二國之1.2至2倍,且烏拉圭回合談判後,國際飼料價格將會上漲,也就更會提高我飼養成本,未來我國開放雞肉進口或關稅化,養雞業很難調適。火雞肉雖限美國進口,實際上也只有美國為主要供應國,開放應無重大影響。而雞蛋及蛋粉、液體蛋等在研討會時並未提及。

二、加入GATT與烏拉圭回合談判後農業調適對策:

面對加入GATT與烏拉圭回合談判後之農業新情勢,今後對我農產貿易、補貼與救助、生產運銷及農民福祉等重要措施,將採取如下之調整對策:

(一)農產貿易調整對策

加入關貿總協後,我國可以透過對外雙邊諮商等各種管道,排除國外對我農產品出口之障礙,以建立一個有於我農產品出口之合理環境。至於進口方面,則必須從關稅與非關稅措施兩方面調整因應 ( 按我國目前農產品進口關稅平均為百分之二一.六,稍高於國際標準 )。

甲、關稅

農產品之整體關稅水準除須考量烏拉圭回合降稅幅度外,未來將比照GATT會員國與我經濟發展程度相當之國家訂定,維持適當之稅率水準。基此原則,未來之農產品平均關稅稅率約介於日本與韓國之間。就個別產品之關稅而言,基於國家安全與糧食供應之考應,國內不生產可酌予降低稅率,對重要且能充分供應之農產品,維持適度稅率以資保護,國內缺乏競爭力但屬於地區性重要產業則儘量維持較高稅率。依據以上之原則以及農產品產銷特性採取不同的關稅對策:

(1)季節關稅:產銷明顯之產品可考慮在非生產季節酌予降低關稅。

(2)配額關稅:採取兩段稅率,在國內可接受之進口配額範圍採低稅率,配額外採高稅率。

(3)從量關稅:對(五)際價格有下降趨勢或低品級貨品,為防止低價傾銷,或低報進口價格課以定額關稅。

(4)複合關稅:對國際價格變動趨勢不確定、價格波動大的,採複合稅制,即依照從價或從量較高者徵收。

乙、非關稅措施

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已確立非關稅措施關稅化原則,亦即協定生效 ( 一九九五年 )後第一年開放年消費量三%之最低進口量低稅進口 ( 第五年後增為五% ),超出最低進口量部分則採關稅等值以高稅進口,惟基於日韓對稻米堅持,稻米將延緩實施關稅化時間。我國入會時對現存之非關稅措施將要求採取下列措施,以便產業調適順利。

(1)管制進口或核發同意函部分 ( 目前有21項產品 )

稻米以外與糧食安全無關之產品,將依照GATT規範或烏拉圭回合農業協議規定實施,將非關稅貿易保護轉化為關稅等值,先予提高關稅再逐年降低,或採取關稅配額或分年逐步開放等措施,以利國內農業順利調整。

(2)限制進口地區部分

依照產品特性與面臨國內外之壓力,採取關稅配額逐年增加進口配額,或分年開放等措施爭取較長之調適期,以符合GATT最惠國待遇原則。

丙、檢疫檢驗措施

為期減少農產品大量進口可能夾帶危險性疫病、害蟲、農藥污染或不符衛生條件產品,將引用關貿總協第二十條一般例外的規定及符合烏拉圭回合食品衛生安全及動植物檢疫 ( 驗 ) 協定之措施,加強有關進口農產品的檢疫、檢驗措施,以防止國際間疫病、害蟲的傳播及確保國人食品衛生安全。

(二)價格補貼與進口救助調整對策

甲、價格補貼

依烏拉圭回合談判已達成協議在以一九八六~一九八八年為基期下,已開發國家六年內需降低國內補貼二○%,開發中國家降幅則縮小為一三.三%。將採取1.不刺繳農產品增產之補償性給付。2.以環境與資源保育為目的之直接給付。3.農地休耕及獎勵離農之直接給付。4.微量條款或可被豁免削減之支持措施等與增產無關之直接給付措施。

乙、進口損害救助

加入關貿總協後,因市場開放導致農產品大量進口對我國農業可能造成損害,將可依貿易法第十八條實施限制進口量、提高進口關稅等暫時性救濟措施或依新規範申請對關稅化產品不必諮商,採取立即性之農產品特別防衛措施。另農委會亦依主要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規定,設置損害救助基金,基金已累計約四十億元。今後將視我國加入關貿總協入會談判之情形,隨時將減讓或開放之農產品納入公告救助範圍,對受損之產品將給予收購、銷毀、貯藏或輔導農民轉作。

(三)生產、運銷調整對策

甲、生產對策

(1)發展重點產業,加速農業升級,依競爭力之高低及資源調整之難易,通盤檢討農業生產結構與調整,凡生產力偏低、價值低、高污染性、社會成本高的產業應逐漸淘汰,選擇市場潛力大、附加價值高、社會成本低的精緻農業產品,以加速農業升級。

(2)整合農業科技 ( 企業化經營 ),降低產銷成本

積極推動生物技術、農產加工、農業自動化、裁培漁業、種原保存等重點科技發展計畫,並加強農業科技整合及以市場為導向之農場管理企業化經營方式,落實全面動員降低產銷成本計畫,經由技術服務團推廣落實到農場上,以降低產銷成本提升競爭力。

(3)發展本土產品,擴大市場需求

為發展具有本土特性之農產品,將加強原有品種之蒐集與培育,創造產品差異性,繼續推動一鄉一特產,促進產品多樣化,並以現代化之包裝與加工技術,增加附加價值,拓展國內外市場,滿足消費者之需求。

乙、運銷對策

(1)建立消費者導向之行銷策略

為提升國產農產品之競爭力,充分利用市場區隔優勢,未來將強化國產品之新鮮特性及個別農產品之品種特性 ( 例如椪柑之易剝皮、土雞之嚼感等 ) 並加強分級包裝,以確立好品質高售價之運銷制度,並輔導農民團體建立共同品牌,例如「鄉間小路」,推廣我國優良農產品標誌 ( CAS ),加強促銷廣告,充份宣傳國產品新鮮甜美之特性,以增進消費者對國產品 ~ 之認識與信心,並提高國產品之競爭力。

(2)加強辦理直接運銷、建立國產品運銷管道

為縮短運銷流程,減少中間費用,促進價格合理化,除輔導農民團體繼續辦理共同運銷供應消費地批發市場外,應積極推動農產品直接運銷,輔導農民團體在產地分級包裝,以辦理共同運銷方式直接將產品供應超級市場、國軍副食、學童午餐及醫院、工廠等大消費戶,而不經由傳統的批發市場或零售市場。

(3)拓展農產品外銷:擬用其他 GATT會員國進行雙邊諮商之機會,要求GATT會員國降低關稅解除對我農產品之進口障礙,擴增農產品外銷機會。

(4)資源調整對策

加入GATT農產品市場將更為開放,國內農業生產結構必須順應調整,目前土地、勞動力及水等農業資源必須配合產業結構之變化而釋出,政府應重新作適當之規劃與調整,俾使留置於農業部門之資源作有效率之利用,並確保資源之品質,以增強農產品之競爭力及農業經營之永續。

(5)增進農民福祉對策

烏拉圭回合談判之後,各種農產品不但要降低關稅,涉及貿易保護、價格補貼等扭曲生產或貿易之措施將逐漸取消或削減,因此未來照顧農民亦需加強辦理非經濟性措施,增進農民福祉,才能維護農民與非農民合理的所得差距。政府除繼續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稅負減免、改善農村生活環境、提升農家生活品質外,正積極規劃實施農民年金制度,以增進農民福祉。

三、啟示與建議

談了七年又三個月之烏拉圭回合談判隨著農業問題達成協議而終告落幕,未來GATT之會員國必須依照農業協議之目標進行降低關稅、開放市場及削減不符規範之農業補貼等減讓措施,這意味農保護仍難以扺擋自由化之潮流,未來農業貿易自由化之時代已漸告來臨。過去仰賴限制進口或價格支持之農業保護政策將逐漸消除,未來世界各國之農產品生產須面臨市場競爭法則,優勝劣敗嚴厲考驗,惟有具國際市場競爭力之產業未來方有生存之空間。

台灣地區過去數十年農業發展有相當成就,尤其技術進步成果斐然。然因屬海島型經濟發展型態,地少人稠農業資源相對貧乏,小規模之農業經營普遍缺乏規模經濟效率及國際競爭力。隨著農業保護政策逐漸撤銷,未來農業發展亦須面臨相當嚴厲之考驗。以下幾點是未來工作之方向建議:

(一)參照GATT農業協定之新規範加以研擬分析,調整我加入GATT農業部門有關關稅及非關稅減讓、動植物檢疫 ( 驗 ) 邊境對策及各項境內產業調整對策,以減少進口之打擊,及增加產品之競爭力。

(二)GATT農業協定中開發中國家已開發國家待遇不同,我經濟發展程度尚未達已開發國家水準,宜請經貿單位協助爭取我國農業部份適用開發中國家之待遇,以增加我國農業調適之時間與空間。

(三)加入GATT目前受保護之所有產品面臨市場開放或關稅化之壓力,未來面臨關稅化取代限量進口及消減稅率仍不可避免,研擬各項農產品因應及調適對策時宜有長期之作法。

為因應加入GATT,養雞業界所面臨之衝擊,特公佈有關白肉雞之生產效率資料,供業界作為降低生產成本之參考。

白肉雞生產效率資料

項            目 最    低 最    高 平    均 備         註
直接成本( 元/公斤活體 ) 飼             料

( 元/公斤 )

13.22 23.23 16.98  
其             他 8.03 13.3 11.16 畜試所調查資料;飼料除外,包括子禽、人工、醫療、油、水、電等
間      接     成     本

(   元  /  公  斤   )

1.71 2.96 2.20 畜試所調查資料
合計每公斤活雞

生產成本 ( 元 )

22.96 39.49 30.34 不扣除雞糞收入
每公斤雞肉生產

成          本 ( 元 )

38.20 65.51 49.05 屠宰率68%;屠宰費每隻8元

( 8÷1.8=4.44元 )

飼養日期  (   天  ) 36 49 42.01  
飼    料     效    率 1.58 2.67 1.92  
育         成          率 56.6 99.4 90.71  
飼 養 規 模 ( 隻 ) 7,000 105,539 24,418  
毛雞交易體重

(   公      斤   )

1.8以下 2.0以上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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