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第十六屆第二次理、監事會假台中舉行

本會第十六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於83年7月22日下午二時卅分假台中新天地餐廳舉行,由本會理事長黃次洋先生主持。基金會陳敦芳董事長及農林廳畜牧科曾乾清股長列席指導。

在工作報告中內容如下:

*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報告

1.理、監事樂捐案已照決議辦理,感謝各位理、監事先生之協助。

2.跨組常務理事、名譽理事、顧問之聘請皆已完成,並函告各當事人。

3.理事會召開地點,將安排由北而南輪流召開。

4.理、監事車馬費如何發給,各相關團體負責人列席本會理監事會等提案,已列本次討論提案再次研商。

*一般工作報告:( 請參考議程或會議紀錄 )

*討論提案

(一)八十二年度本會捐助費支出明細,提請追認,請討論案。

說明:根據 83.5.13. 內政部台 (83) 內社字第八三七五三○六號函辦理。

決議:同意追認。

(二)八十三年度本會捐助費支出明細提請討論案。

說明:根據內政部 83.5.9. 台 (83) 內社字第八三一一一一一號函辦理。

決議:通過分配方式。

(三)八十三年度本會歲出經費調整提請討論案。

說明:根據內政部台(83)內社字第八三七五三○六號函辦理。

決議:同意調整方式。

(四)如何協助民國八十四年度後,宜蘭區業界毛雞去路提請討論案。

說明:

1.台北家禽批發市場 ( 俗稱環南市場 ) 將於民國八十四年底停止毛雞交易似成定局。

2.宜蘭地區業界一向將其毛雞大部份運往環南,若環南一日停止毛雞交易,宜蘭地區在養之白肉雞二五○萬隻及有色雞五○萬隻,將面臨無路可去之窘境,為此應敦促中央、省及縣各級政府於宜蘭地區設置電宰廠乙處。

3.電宰廠成立後以供應花蓮、宜蘭、基隆為主要銷售市場,台北為次要銷售市場。

辦法:

1.由協會大力協助宜蘭地區業者組成推動小組,定時召開工作會議,請各級政府參加研討,以促早日完成,解決宜蘭地區業界之困。

2.其它意見。

決議:照辦法 1. 通過。

(五)理、監事出席會議是否發放車馬費,提請討論案。

說明:

1.本會理、監事會與一般發放出席費之會議略有不同:

(1)一般會議出席費,係全為出席,鮮少有列席人員,而本會會議列席長官、學者、相關團體、名譽理事長、顧問、組長、支會理事長、候補理、監事、媒體記者幾乎為理、監事之一半,如何發放實有待研究。

(2)一般會議發出席費,不再辦理會後聚餐,本會依慣例每次皆辦理會後聚餐以聯絡同業感情,若二者同時辦理所費不貲。

2.是否改以年終有節餘時,由理事會決議提撥若干犒賞費用,辦理摸彩、晚會等活動,似較可行。

3.其它意見。

決議:照說明 2. 內容辦理。

(六)邀請各相關團體派員列席本會理、監事會有關名單提請討論案。

決議:除已邀請之單位外,增列台灣區電動屠宰工業同業公會,餘依每次會議需要邀請列席。

(七)畜牧登記卡換證辦法提請討論案。

說明:

1.本會自 78 年接受政府委託辦理養禽登記,分別就蛋雞及肉雞部份完成登記。預定 84 年度計畫完成種雞場之養禽登記。

2.近來要求變更登記者眾多,而本會又無一套換證辦法,實有必要訂定辦法乙種以為會務人員工作時之依據。

辦法:

1.辦法如附件 (三)。

2.報請農政單位核備。

3.請會務人員照通過之辦法實施。

決議:通過。

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各類畜牧登記卡換證辦法

一、係舊有戶未辦理登記而補登記者,必須是八十一年三月以前建蓋雞舍,經各該組組長、會長、班長查證屬實簽章同意認可者,准予補辦。

二、轉讓–即過繼給兒子、妻子、或變賣他人,且原件繳回,而且隻數、面積皆無變更,經各該組組長、會長、班長查證屬實同意簽章認可者。

三、遷建、改建–須向縣政府申請核准,檢附縣府證明文件才可受理。( 擴增籠數也屬於改建之一 )

四、遺失補證–照原登記內容補發者。

五、換證流程

業者電話提出申請→協會寄發空白表格→ 1.申請者填寫相關資料
2.檢附七張相片
3.須有組長、會長、班長簽章或證明文件
4.查證是否繳交專屬基金 ( 蛋雞組會員 )、是否是協會會員( 辦理遺失補證者,僅需繳交相片七張即可 )

→寄交協會 ( 繳交手續費壹仟元正 )→協會完成後寄發給申請者→申請者將七張登記卡送交班長、會長蓋章後自存正本一份,餘六份副本送→班長一份副本 ,會長一份副本, 四份副本寄回協會存檔 →手續完成

五、未規範或特殊原因,致使會務人員無法辦理之案件,提理事會討論。

(八)新會員入會審查案。

說明:

1.如附件 (四)。

2.通過後報內政部。

決議:通過。

*臨時動議:

(一)為強化本省畜牧生產事業請增修「台灣省非都市土地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計畫所需用地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作業要點」,將畜牧產業團體 ( 如合作社 ) 辦理之禽畜生產資材供給及附設之飼料代加工廠所需用地,增列入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項目。

決議:1.通過。

2.反應農政單位。

(二)國內多價油質疫苗一直以矇混方式進口,已存於國內許多年,除了商標不明,疫苗效果更是無法得知,應會同立委一起繼續向有關單位反應,以符實際需要。

決議:通過。

(三)請反應農政單位補助堅固、實用型之焚化爐,以便利雞農處理死禽。

說明:

1.農政單位三、四年來為鼓勵雞農以焚化爐方式處理死禽,編有補助款,農民亦意願極高配合辦理,情況良好。

2.當時補助之焚化爐耐用性略差,請由下年度起改以補助較堅實型 ( 耐火磚質、柴油燃燒,具除臭除煙設備……等 ) 似較為妥當。

決議:反應農政單位所屬之污染防治主辦科、股。

(四)入關談判有關農產品進口條件我政府談判底線日見後退,實有必要向負責單位表態,否則我業界在過短之調適期條件下恐無法經營。

決議:請本會入關應變委員會在二週內召開會議,擬妥我養雞產業入關條件說帖,去函經建會,並邀請相關民意代表要求與蕭萬長做面對面溝通。若經建會仍藐視雞農權益,只有發動大規模自救行動,以求自保。

回首頁 回本期索引

Copyright © 1998 茂群峪畜牧網. 本網站圖文係屬茂群峪有限公司,內文之版權為該雜誌社所
有,非經本公司及該雜誌社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
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 最佳解析度 800x600
Copyright © 1998 Miobuffer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Unauthorized copying and reproduction is prohibited. All trademarks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