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因應加入關貿總協

畜牧產業因應加入關貿總協境內調整對策(草案)

壹、本產業總體發展目標與策略

一、輔導畜牧團體發揮

產銷自我調節功能

健全產業團體組織,輔導建立企劃生產和契約供銷制度;充實有關畜牧發展之基金,建立產銷行情報導和預警制度,輔導產業團體執行產銷穩定措施。

二、促進產銷合作經營

輔導畜牧業者組織產銷班,加入省縣各級合作社,鼓勵班員與社員共同僱用醫師、採購生產資材、加工及運銷產品,以降低產銷成本。

三、強化獸醫服務體系

調整各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及鄉鎮公所獸醫人力與業務範疇,推動牧場設置專任或特約獸醫師制度,強化獸醫服務體系,維護動物健康。

四、健全畜產品衛生檢驗體系

建立國產品標誌、品牌及逆行追蹤制度,防範藥物殘留:修正現行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及屠宰加工廠設廠標準,落實電宰政策,促進產品衛生安全。

五、加強防疫及檢驗檢疫體系

強化動物疫情預警系統及疫病防治,推動主要傳染病撲滅工作,輔導畜牧場妥善處理病死畜禽;加強畜禽產品進出口檢疫、檢驗,維護畜牧業穩定發展及消費者權益。

六、加強畜牧污染防治

提昇畜禽排泄物處理效率,輔導農民限期完成污染防治設施;推動牧場減廢,鼓勵農民善加利用生質能源。

貳、入關諮商概況

依關貿總協申請入會規定,我國欲成為其會員國,必須與關切締約國進衣多邊之諮商,並與個別締約國進行關稅減讓及消除非關稅措施之雙邊諮商。有關農業諮商進展方面,各締約國所提出之關切清單,著重於要求我大幅降低農漁產品之進口關稅、消除非關稅保護措施及承諾削減扭曲生產與貿易之各種補貼等。除關稅談判外,本產業目前採管制進口或地區進口之非關稅進口管理措施,不符GATT自由化相關規範,各國皆要求我國應於入會前消除。

一、管制進口農產品方面

對雞肉等涉及非關稅之畜產品則視產業重要性與主客觀環境,爭取實施進口配額、關稅化、關稅配額、提高關稅後開放或直接開放等方式,目前仍與各國緊密協商之中。

二、地區性進口限制產品方面

此部分歧視性措施違反 GATT 第一條最惠國待遇原則,若不解決,將造成我入關重大障礙。我國原盼爭取分年開放並逐年增加進口量之方式,惟未能獲各國一致同意。未來加入關貿總協後,火雞肉塊及全鴨等地區性進口視定將予取消。此部分已合乎 GATT 規範,但少數產品面臨各國要求大幅降稅之問題仍未完全解決。

至於市場開方面,目前豬肉、雞肉、雜碎、鹿茸、液體乳及牛肉之談判情形,茲簡述如次:

(一)豬腹脅肉將於入會時酌予提高關稅後開放。

(二)牛肉關稅減讓為各國共同關切議題,惟關切的問題不同,美、加主張牛肉分級課稅,而紐、澳則希望採單一稅率,使問題複雜化,經與各國協商同意逐步取消牛肉分級課稅法,但我方對牛腩、牛腱等低價部位牛肉仍主張維持課稅較高之做法。

(三)體乳部份,我方已開放進口加糖乳,維紐、澳二國仍要求我將鮮乳、保久乳及調味乳等三類配額合併計算,我方表示應按國內消費來計算開放市場比率。

(四)鴨肉塊將於入會時即開放,且酌予降低關稅。至於雞肉為敏感項目,國內產業團體自救呼聲高,對談判結果極為關心,而國外覬覦我國禽肉市場已久,叩關不遺餘力,因此國內外壓力均大。我國雖堅持依照烏拉圭回合農業協議模式處理家禽產品貿易問題,即開放程度訂於總消費量之 4%~8%,但各國仍有意見。

(五)動物內臟部份,我國已同愚開放約一半項目,剩餘國內外價差較大的項目依牛羊豬及家禽分為二類,開放程度不分動物別,而以上述二類總消費量之 4%~8%計算,此外,我方並要求由單一指定進口單位統籌進口事宜。

參、個別產品調整對策

雞–養雞事業

一、產業現況

(一)肉雞現行關稅:40%,雞肉產品除罐頭外,現皆列入需要同意文件之進口簽審項目。

(二)目前肉雞戶有 4,500 飼養戶,年 225,489,000 隻,折合屠體重達 412,834 公噸。

(三)近 3 年平均產量:383,597 公噸。

(四)近 3 年平均產:18,462,749,000 元。

(五)近 3 年平均生產成本 35 元/公斤,輔導肉雞場全面實施記帳制度,藉所收集之記帳資料,由專家協助研判經營得失,提供改進經營效率之方法,盡力降低生產成本。

(六)近 3 年平均進口量:無。

(七)目前電宰場共 22 家,年屠宰達 8,000 萬隻,年成長率將達 20%,全年雞肉生產總值達 180 億元。

二、市場開放後本產業競爭能力分析

(一)約有一半總消費量係來自國產土雞肉,國外雞肉較難替代。

(二)雞肉生產及運輸成本高過美國 2.5 倍,泰國 1.5 倍。分切後之部位肉如腿肉、翅膀、胸肉等,國內外價差大。

三、本產業未來定位

(一)雞肉未來仍為國人重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係重要民生必需品,養雞產業應予以維護。

(二)雞場採自動化設備,並加入統合經營系統以續生存。

(三)應盡可能使毛雞每公斤價位維持在 26 元以下,於國際市場上始具有競爭力。

四、境內調整對策

(一)產業結構調整對策

1.本產業應減少生產的產品:白肉雞。

輔導減產的方法:依養雞協會肉雞小組之下 27 個區域肉雞產銷聯誼會,以現有登記之白肉雞生產數量為基數,再視入關談判協議開放雞肉進口量,依登記數量實施分區減產,本項減產工作,委曲雞農團體、養雞協會肉雞小組規劃實施。

2.本產業可增加生產的產品:台灣土雞、烏骨雞、珠雞。

促進台灣土雞、烏骨雞、珠雞增產方法:

(1)整合土雞體型規格化,推廣本會委託育成土雞品系雞種移轉民間使用。

(2)輔導廠商及農民採統合經營,推動土雞、烏骨雞電宰,開發土雞、烏骨雞肉之日本市場。

(二)農民收益之維護對策

1.減少損失對策

(1)掌握生產資訊,確實實施減少白肉雞飼養。

(2)由家禽基金會及合作社共同運作,以平衡雞價,防止雞價大幅跌落。

2.損害救助補助對策

(1)國內禽肉價格大量進口而劇跌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救助。

(2)養雞團體執行短期產銷調節,由家禽基金會收購國產滯銷部位肉,以緩和價格下跌。

(三)提升市場競爭力對策

1.強化禽農團體組織,加強家禽合作社共同運銷功能,提升議價能力。

2.辦理養雞戶生產登記,健全肉雞產銷班組織,獎勵契約產銷,有效調節生產數量。

3.加強肉雞產銷督導委員會之報價及產銷資訊功能,使資訊更迅速普及農民。

4.宣導消費國產雞肉,徹底實施國產與進口雞肉之標示制度。

5.獎勵小規模飼養戶轉業,或共同購置生產資材,共同僱用獸醫師,共同運銷產品,以降低生產成本。

6.獎勵業者實施自動化,加速自動化普及率,並鼓勵國內自行開發自動化設備。

7.輔導產業垂直綜合經營,增加產業競爭力。

8.改善現有毛雞、光雞交易制度,減少產銷層次,減少運銷成本。

9.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雞肉品牌,並開發特有風味之土雞雞種及產品,使國人習於享用國產品。

10.建立禽肉產品規格、品牌及 CAS 標誌制度,確保產品品質。同時建立國產禽肉行銷管道,避免與進口貨混淆,確保國產之市場。

11.建立國產禽肉低溫倉儲及配售系統,區隔進口禽肉市場。

(四)其他配合措施

1.成立家禽保健中心,加強血清抗體的測定,協助雞場推動防疫措施,並推動新城雞瘟清淨場與介卵傳染病清淨場的標示工作。

2.蒐集國際畜疫會及其他國家之檢疫法規資料,並適時修訂充實我國檢疫法規,以便管制疫區國家之雞肉及其產品進口,確保國內養雞事業之安定。

3.輔導業者設立糞尿及羽毛等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

4.加強禽肉品檢驗措施,儘速建立包括衛生、病理與藥物殘留等之檢驗標準和制度,以防範不安全產品進入國內市場,影響國民健康。

回首頁回本期索引

Copyright © 1998 茂群峪畜牧網. 本網站圖文係屬茂群峪有限公司,內文之版權為該雜誌社所
有,非經本公司及該雜誌社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
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 最佳解析度 800x600
Copyright © 1998 Miobuffer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Unauthorized copying and reproduction is prohibited. All trademarks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hol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