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度委託代書辦理牧場登記補助申請

【本刊訊】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會執行「加強畜牧場輔導管理計畫」,凡養禽場委託專業代辦人員於86年度 ( 85年7月1日至86年6月30日 ) 內辦理出 1.土地作畜牧設施容許用。2.建築使用執照或寮舍接水、接電證明或其他有關建築物許可證明。3.牧場登記。等上述三項者,每一項可申請補助貳仟元。有關規定如下:

一、養雞場必須 5 萬隻以下始可申請。

二、必須是委託專業代辦人員辦理出始可申請。

三、辦出日期限於85年7月1日至86年6月30日之間,始可申請。

四、經費有限,本會受理申請核發以先收件並具附完整文件資料為優先 (以郵戳為憑 ),補助金發完為止,不再核發。

五、卻申請者,請來電索取申請資料,並與代辦人員共同簽訂填寫完整後,連同申請項目影本寄回本會即可。

六、本會連絡人:卓達仁、郭逢林

本會連絡電話:(02)367-7505、(02)365-5813、(02)365-1110

地址:台北市南昌路 2 段 192 號 2 F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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