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抗體抵用券使用期限展延至九十年三月十五日止

 

        【本刊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中畜禽第八九三○○○八四號函表示:因考量養雞業者實際檢測需要,將抵用券使用期限由原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展延至九十年三月十五日止,請參與本 ( 八十九 ) 年度「提升家禽產業競爭力」、「畜牧產業重建及技術輔導」計畫項下有關血清抗體檢測之業者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