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刊訊】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來函表示,檢送研商修訂「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草案 ) 會議紀錄乙份,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實施。該會為配合執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規定,受理申請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需要,特訂定本要點。本會會員若需要詳細會議紀錄之資料者,歡迎您來信索取,請附 30 元回郵寄至本會吳雲青小姐收。

 

通知!!

 

      【本刊訊】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文日期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發文字號 ( 89 ) 環水字第○○六八六四一號來函指出,有關既設畜牧業因囿於土地相關法規之研修,無法立即取得土地依法可作畜牧設施同意文件,導致無法依畜牧法核發牧場登記證書,並由各縣市政府予以列冊專案審核者,可檢具「縣市政府列管名冊或申請人已提出畜牧場登記之收文證明」,辦理廢(污)水排放許可展延申請。

 

公告!!

 

         【本刊訊】本會為促進台灣土雞產業發展,輔導台灣土雞業者建立優良土雞品牌,並維護生產者與消費者之共同權益,特訂定台灣土雞標誌相關輔導及推廣辦法。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本會會員申請「台灣土雞標誌」認證事宜。欲索取「台灣土雞標誌推廣手冊」請附回郵伍拾元,或需詳細資訊者,可向本案業務承辦人何玉珍小姐,電話:( 02 ) 23651110 分機 16,歡迎您的來電。